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章节练习(2021-04-07)

发布时间:2021-04-07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三章 土地增值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下列各项行为中,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有( )。【多选题】

A.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房地产交换

B.私营企业的房地产评估增值

C.无力偿还借款,以房屋抵债

D.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分房自用的

E.因国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转让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房地产评估增值,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让,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房地产交换,无力偿还借款,以房屋抵债,没有免征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2、以下情形中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的有( )。【多选题】

A.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B.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C.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D.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E.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属于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

3、下列情形中,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有( )。【多选题】

A.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B.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C.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D.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的

E.设置账簿,但账簿混乱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2)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3)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4)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5)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选项D必须是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才按核定征收办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4、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万元。【单选题】

A.765.5

B.565.5

C.665.56

D.756.56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扣除项目合计=2080+1500+358+360.75=4298.75(万元)增值税率=(6500-4298.75)÷4298.75×100%=51.20%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6500-4298.75)×40%-4298.75×5%=665.56(万元)

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的是( )。【单选题】

A.与国有企业换房的外资企业

B.合作建房后出售房产的企业

C.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

D.将办公楼用于出租的企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出租房产,产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自2016年初自行研发一项非专利技术,2017年7月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并交付管理部门使用。2016年在研发过程中发生材料费220万元、人工工资6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2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240万元。2017年发生材料费110万元、人工工资4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3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120万元。该项无形资产的推销期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直线法推销。该事项对甲公司2017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A.156
B.132
C.192
D.96
答案:D
解析:
该项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240+120=360(万元),2017年该项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360/5×6/12=36(万元),费用化金额为60万元(180-120),期末应转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所以该事项减少甲公司2017年度损益的金额=36+60=96(万元)。

上佳合伙企业(字号:上佳)有合伙人甲、乙、丙三人,其中甲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现上佳合伙企业对地税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以()为原告。

A.甲
B.甲.乙.丙
C.上佳合伙企业
D.甲.乙.丙推选的人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原告。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原告;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下列支出,属于企业所得税中职工福利范围的有( )。

A.丧葬补助费
B.企业创办的托儿所支出
C.组织员工旅游费用
D.误餐补助费
E.探亲假路费
答案:A,B,E
解析:
选项C,职工旅游支出不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具体参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选项D,误餐补助是针对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核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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