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每日一练(2019-11-19)
发布时间:2019-11-19
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下列关于资本弱化管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利息支出包括直接或间接关联债权投资实际支付的利息、担保费、抵押费和其他具有利息性质的费用
B.如果所有者权益小于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则权益投资为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
C.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支出,不得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
D.直接或间接实际支付给境外关联方的利息应视同分配的股息,按照股息和利息分别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差补征企业所得税
E.“实际支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收付实现制调整的计入成本费用的利息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实际支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利息。
2、下列所得中,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多选题】
A.编剧从任职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
B.雇主为员工购买的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
C.个人从任职的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
D.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所得
E.任职、受雇于报社、杂志社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从2002年5月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选项A不符合题意;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不符合题意;选项B、C、E,均属于税法明确作为工资薪酬项目征税的所得,符合题意。
3、下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征税方法中,符合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是( )。【单选题】
A.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5‰
B.对账册不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应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C.个体工商户为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开发新产品而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资助,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D.个体工商户为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而购置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发生的购置费,允许全额在发生当期扣除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对于账册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账册不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款,由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管法》自行确定征收方式;选项C,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选项D,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的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扣除。超出上述标准和范围的,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扣除。
4、发生下列经济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中,应缴纳契税的是( )。【单选题】
A.将房产用于偿债的张先生
B.以房屋权属作价投资的某企业集团
C.将房产投资于本人独资经营企业的李先生
D.购买房产用于翻建新房的严先生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特别注意契税纳税人是买方而不是卖方。此题中,将房产用于偿债、以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均属契税征税范围,但纳税人为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人;选项C是免纳契税的范围;选项D对于买方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
5、3月王某稿酬所得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客观案例题】
A.2800
B.2240
C.3200
D.384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3月王某稿酬所得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20000×(1-20%)×70%×20%=2240(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的,不需要在纳税期内预缴税款
C.扣缴义务人办理了延期纳税申报的,应当在纳税期内先预缴税款
D.纳税人享受定期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限内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E.纳税人当期没有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没有取得应税所得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纳税申报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论当期是否发生纳税义务,除经税务机关批准外,均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2)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3)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B:183600
C:186800
D:188000
B.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
C.没有充足证据税务机关不能对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有所怀疑
D.应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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