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一下高级会计师考试情况

发布时间:2021-04-19


想了解一下高级会计师考试情况


最佳答案

你好,考试是不需要考英语,只考一科:《高级会计实务》;但是高级职称评定需要《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学术论文等其他条件。 
一、高级会计职称简介 
高级会计职称是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业务能力上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 
二、能力要求 
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三、申报评审要求 
(1)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2)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还需取得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各地区的评审工作仍按现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进行。中央单位的评审工作,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组织进行;没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中央单位,可按规定委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其他中央单位或所在地省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 
四、申报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五、考试科目及方式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高级会计师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六、报名时间:一般在5月中下旬-6月中旬报名。 
考试时间:一般在10月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6年)2015年3月25日,甲公司将所持C公司100%有表决权的股份的30%对外转让,收到价款30000万元,并办妥了股权转让手续,C公司系甲公司于2013年1月3日通过企业合并取得,合并成本为60000万元;该合并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该合并交易发生前,甲公司与C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C公司自2013年1月3日至2015年3月25日持续计算、应纳入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可辨认净资产总额为80000万元。至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持有C公司70%有表决权的股份,能够对C公司实施控制。
  要求:根据资料,计算甲公司转让C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判断该股份转让是否影响甲公司2015年合并利润表中的净利润。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转让C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0000-60000×30%=12000(万元)
  (2)该股份转让不影响甲公司2015年合并利润表中的净利润。
  理由: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出售30%股份后,甲公司仍能够对C公司实施控制,C公司仍应当纳入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价款30000万元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C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24000(80000×30%)之间的差额6000万元,应当调整增加资本公积。

为更好的完成2015年事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甲事业单位新建综合业务楼提前投入使用,预计下半年能源费用大幅增加,公用经费预算出现缺口。为应对能源费用大幅度增加带来的预算支出压力,会议决定直接动用上半年度非财政补助收入超收部分120万元弥补下半年公用经费不足,并责成财务处将此预算调整事项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要求:请判断上述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此事项的处理不正确。
  理由:基本支出预算执行中发生的非财政补助收入超收部分,原则上不再安排当年的基本支出,可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安排项目支出或结转下年使用。

外审发现问题:……③与售后“三包”返利业务相关的销售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甲会计师事务所认定上述问题已经构成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要求:
  指出可能产生的主要风险;并针对每项主要风险,分别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答案:
解析:
可能产生的主要风险是:编制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可能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和声誉受损。
  控制措施:企业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如实列示当期收入、费用和利润,不得虚列或者隐瞒收入,不得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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