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可以跨专业报考吗?
发布时间:2020-01-16
跨专业是可以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的。高级会计师考试是全国统考,只要符合报考条件都是可以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的。但是报考高级会计师考试的报考人员需要有财会工作经历才能报考。
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资讯还未发布,所以我们参考2019年的考试资讯信息看看2019年的高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高级会计师的考试需要提供工作年限的相关信息,而且在校时期勤工俭学是不作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的。
2019年高会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省(区、市)具体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报名工作年限要求说明: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各地在组织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结合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以上是参考201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条件。由此可见高级会计师是可以跨专业报考的,但是报考人员需提供财会工作年限才能进行报考,所以想要报考高级会计师的小伙伴们要准备好自己的财会工作经验的资料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1)会议提出要贯彻落实董事会制定的以“国际业务优先发展”为主导的密集型战略。公司应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规划,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包括已开展业务和尚未开展业务的国家)争取更多业务订单,一方面提高现有产品与服务在现有市场的占有率,另一方面以现有产品与服务积极抢占新的国别市场。
(2)会议审议了公司 2015 年度经营目标。公司发展部从公司自身所拥有的人力、资金、设备等资源出发,提出了 2015 年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年度经营目标,并经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听取了公司 2014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财务部就公司 2014 年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并选取行业内标杆企业 M 公司作为对标对象,从盈利水平、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 4 个方面各选取一个关键指标进行对标分析(相关对标数据见下表),重点就本公司与M 公司在某些方面存在的差距向会议作了说明。
(4)会议听取了关于采用“平衡计分卡”改进绩效评价体系的报告。会议指出:公司近年来单纯采用财务指标进行绩效评价存在较大局限性,同意从 2015 年起采用“平衡计分卡”对绩效评价体系进行改进;同时要求加快推进此项工作,以更好地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或:平衡计分卡不仅是一个财务和非财务业绩指标的收集过程,还是一个战略业务单元的使命和战略所驱动的自上而下的过程,其体现战略目标,致力于追求未来的核心竞争力。(2 分)
或:平衡计分卡对以下四方面进行了平衡:财务业绩与非财务业绩的平衡;与客户有关的外部衡量与关键业务过程和学习成长有关的内部衡量的平衡;领先指标与落后指标设计的平衡;结果衡量(过去努力结果)与未来业绩衡量的平衡。(2 分)
要求:
(1)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责任界定,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A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质量,董事会决定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草拟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相当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的咨询费用。
(2)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甲公司于2011年4月引进新的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11年5月1日起在部分子公司试点运行。由于该系统至今未在甲公司范围内全面推广,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3)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董事会同意A会计师事务所仅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但应及时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层,作为甲公司改进内部控制的重要依据。
(4)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甲公司销售部门于2012年2月初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预计可能造成的坏账损失占甲公司2012年全年销售收入的30%,董事会责成销售部门立即整改。鉴于上述事项发生在2011年12月31日之后,董事会讨论认为,该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
(5)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于部分媒体对上述甲公司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并可能造成重大损失事项进行了负面报道,为逐步淡化媒体效应和缓解公众质疑,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日期由原定的2012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
(6)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提高审计效率,董事会决定自2012年起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告审计整合进行。董事会建议聘任为甲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与B会计师事务所签订2012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约定书时,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以备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要求:
2.第(2)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理由:内部控制评价应当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第(3)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理由: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描述段,对重大缺陷的性质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进行披露。
4.第(4)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
理由:注册会计师知悉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有重大负面影响
的期后事项的,应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注册会计师不能确定期后事项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的,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第(5)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原定的2012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
理由:企业应当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
6.第(6)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拟与B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2012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
理由: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1号》的规定,内部控制审计是有别于财务报告审计的独立业务,企业应就该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独立的业务约定书。
【点评】本题考核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属于反考,出题思路和前几年完全一样,难度不大。
上述出题点在基础班和锦囊班均作为重点,在讲解中作了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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