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房产经纪人考试《经纪实务》考点资料:第七节
发布时间:2020-09-18
今日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2020年房产经纪人考试《经纪实务》考点资料:第七节”的相关知识点,各位辛勤备考的小伙伴一起来看看吧。
考点一、接受委托阶段
1.获取销售代理项目
房地产经纪机构获取销售代理项目的方式可分为“主动寻找”与“被动接受”两种。
2.签订销售代理合同
新建商品房销售代理业务比较复杂,明确合同基本事项是签订销售代理合同中的重要前提。
考点二、现场接待
现场接待是展示项目特点最直观的方式,也是获取购房客户最为有效的途径。因此,房地产经纪人员应重视现场接待工作。现场接待的流程一般为:
1.接近客户。
2.介绍项目整体情况。
3.推广户型与园区实景。
4.洽谈与意向沟通。
5.送客并记录客户来访信息。
考点三、房源
在房地产经纪服务中一宗房地产要成为房源,必须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1)可依法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即能够出租、转让或抵押。不得出租、转让和抵押的房屋不能成为房源。
(2)房屋权利人有交易的意愿,并采取了委托行动。若房屋权利人所持有的房屋仅用于自住,并无交易意愿,则该房屋就不能成为房源;若房屋权利人有交易意愿,但未采取委托行动,则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无从知悉该房屋的所在, 这样的房屋也不能成为房源。
1.房源的属性
(1)物理属性:房屋自身及周边环境的物理状态;
(2)法律属性:主要包括房源的合法用途及其权属状况;
(3)心理属性:委托人在委托过程中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往往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从而对房源的一些要素如挂牌价格产生影响。
2.房源信息
房源信息通常是指与委托出售(或出租)房屋相关的信息,一个有效的房源信息包括房地产权利人的信息、房地产状况、 挂牌要求等基本要素。
(1)房地产权利人信息;
(2)房地产状况,房地产状况包括房屋的实物状况、产权
状况、区位状况和物业管理状况等;
(3)挂牌要求,挂牌要求则主要包括委托人确定的出售或出租价格,以及交房日期、税费支付方式等。
离考试还有1个月,这段时间也要坚持学习,不可松懈。预祝各位考试超常发挥,取得满意的成绩,更多房产经纪人考试的资讯尽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经纪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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