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房产经纪人考试《经纪实务》考点资料:第三节
发布时间: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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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调查推广阶段
(一)信息核验
对卖房委托而言,信息核验是对房源的产权信息进行核验(查明是否有抵押、查封、及其他限制出售的情形);
对买房委托而言,是对购房人的购房资格进行核验,在有限购的城市,需要到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购房人的家庭拥有的住房数量,每个城市的要求有所不同,要根据当地要求做好核验。
(二)房屋实地查看
重点了解房屋的实物状况、区位状况和物业管理状况。
(三)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
产权核验和实地查看得到的信息,要做好记录,并据此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让卖方签字确认。
(四)发布房源信息
发布房源信息要真实,符合依法可以租售、租售意思真实、房屋状况真实、租售价格真实、租售状态真实等。发布房源信息的渠道包括经纪机构门店、网站、专门的房地产信息发布平台等。发布房源信息要遵循国家有关广告发布的法律要求。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2)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3)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4)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考点二、洽谈签约阶段
(一)撮合交易双方
如果带看的结果满意,经纪人员要再次核查房屋的产权状况,确认房屋是否可以交易,再次确认买方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及了解其征信状况,预判买方的贷款资质。核实无误,经纪人员协助买卖双方协商价格,直至买卖双方达成一致。
(二)协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签订前,房地产经纪人员要做到以下事项:
1.告知买卖双方签约的注意事项;
2.查验房地产权属证书及其买卖双方的相关证件;
3.为买卖双方详细讲解合同条款,重点讲解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条款、违约金、付款方式等条款。
离考试还有1个月,这段时间也要坚持学习,不可松懈。预祝各位考试超常发挥,取得满意的成绩,更多房产经纪人考试的资讯尽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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