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看:2020年土地代理人《代理实务》知识点分享

发布时间:2020-08-14


2020年土地代理人《代理实务》的考点你想了解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分享了《代理实务》中知识点的有关内容,对复习有帮助哦,想要了解的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减免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可以减免吗?政府为了鼓励或者引导某一行业或者事业的发展,常常通过审批,对特定行业或者事业的发展直接或者间接提供一定的物质(包括资金)支持,比如,减免税收或者其他应征费用。

二、缴纳土地使用税

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范围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三、外省土地使用税

使用的土地不在同一个省,怎么交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四、土地登记代理合同的特征

土地登记代理合同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土地登记代理合同是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力就是另一方当事人所负担的义务。

(二)土地登记代理合同是有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取得权利的同时,必须支付相应的代价。一方当事人取得利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的 代价;支付代价的一方必须取得相应的利益.这种代价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给付实物或提供服务。但一方取得的利 益与对方支付的代价,不要求在经济上、价值上完全相等,但应做到公平、合理,并应得到双方的认可。

(三)土地登记代理合同一般为书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由于书面形式的合同具有可查证、发生纠纷时容易举证、便于分清责任等优点,因此,为了更有效地保护双方权益,土地登记代理合同一 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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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设定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处罚的规范性文件有(  )。

A.法律
B.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
D.规章
E.其他规范性文件
答案:A,B,C
解析:
参见《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至十四条规定。

(  )是指对相邻双方的界址状况进行实地调查,经认可与审核后可作为土地登记的依据。

A.土地权属调查
B.界址调查
C.界址点测量
D.土地界址审核
答案:B
解析:
土地使用者最关心的是权属界址认定。界址调查是指对相邻双方的界址状况进行实地调查,经邻界双方认可,经各有关部门审核后,作为土地登记的依据。经过土地登记的地籍成果,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债权人甲与第三人丙达成转让债权的协议,约定甲将其对乙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丙,但甲与丙均未将债权转让的情形通知债务人乙。不知情的乙便向甲履行了债务,乙对甲的履行(  )。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答案:B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甲与丙的债权转让合同可以有效,但由于乙未被通知债权转让,故该债权转让对乙不发生效力,乙对甲的履行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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