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一二级建造师临时证书正式退出舞台!
发布时间:2019-12-27
关于一二级建造师临时证书正式退出舞台,你知道吗?不知道的也没关系,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1月1日起,持一建、二建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将不能再担任项目负责人。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2020年1月1日起,持一建、二建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将不能再担任项目负责人。(注:辽宁、云南、山西略有不同)
住建部宣布: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证书
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1、20省市先后宣布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湖北、浙江、江苏、吉林、四川、北京、黑龙江、福建、山东、河北、广东、安徽、重庆、陕西、天津、河南、上海17省市发文:
取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2、10月17日,辽宁省发文: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不再允许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持有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允许将此项目完成。项目完成后,不得再新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11月11日和12月9日,云南、山西2省分别发文: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再办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业务。
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20年3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取消是必然结果
临时执业证书作为建造师证书的过渡,随着建造师证书的规范化、标准化普及,取消临时证书是必然的。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给大家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如果还遇到其他不能解决的问题,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荷载按结构的反应分类,可分为( )。
A.静态作用
B.动态作用
C.永久作用
D.可变作用
E.偶然作用
B.对工程款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利息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C.对该诉讼请求全部不予支持
D.对工程款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对利息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B.拖轮
C.非自航铰吸式挖泥船
D.自航泥驳
船舶撤离时机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 1 )确保旋泊施工的船舶及其辅助船舶、设备(包括水上管线和甲板驳等)在6级大风范围半径到达工地出前抵达防台锚地。
( 2 )确保自航施工船舶在8级大风范围半径到达工地5h前抵达防台锚地。
企业资本公积包括( )。
A.法定盈余公积
B.任意盈余公积
C.法定公益金
D.股权投资准备
E.资本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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