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基本法律法规》每日一练(2021-06-30)
发布时间:2021-06-30
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基本法律法规》考试共100题,分为选择题和组合型选择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证券公司应当保存的客户资料包括()。Ⅰ.记载客户身份信息、资料Ⅱ.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Ⅲ.反映证券公司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情况的各种记录和资料Ⅳ.反映交易真实情况的合同、业务凭证、单据、业务函件【组合型选择题】
A.Ⅰ、Ⅲ
B.Ⅰ、Ⅱ、Ⅲ
C.Ⅰ、Ⅱ、Ⅲ、Ⅳ
D.Ⅰ、Ⅱ、Ⅳ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公司应当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包括记载客户身份信息、资料以及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情况的各种记录和资料。
2、( )为自营业务的执行机构,应在投资决策机构作出的决策范围内,根据授权负责具体投资项目的决策和执行工作。【选择题】
A. 董事会
B.自营业务部门
C.投资决策机构
D.证券公司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正确:自营业务部门为自营业务的执行机构,应在投资决策机构作出的决策范围内,根据授权负责具体投资项目的决策和执行工作。
3、在股权质押回购交易中的待购回期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Ⅰ.标的证券产生的现金红利一并予以质押Ⅱ.由标的证券产生的需支付对价的证券,如老股东配售方式的的增发,随标的证券一并质押Ⅲ.标的证券产生的现金红利不予以质押Ⅳ.由标的证券产生的需支付对价的证券,如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不随标的证券一并质押【组合型选择题】
A.Ⅲ、Ⅳ
B.Ⅰ、Ⅳ
C.Ⅱ、Ⅲ
D.Ⅰ、Ⅱ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正确: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送股、转增股份、现金红利等,一并予以质押(Ⅰ项正确、Ⅲ项错误);标的证券产生的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证券不随标的证券一并质押(Ⅳ项正确、Ⅱ项错误)。
4、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Ⅰ.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Ⅱ.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Ⅲ.转融通证券交收账户Ⅳ.转融通专用资金账户【组合型选择题】
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Ⅲ、Ⅳ
D.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根据《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Ⅰ项正确)、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Ⅱ项正确)和转融通证券交收账户(Ⅲ项正确);在商业银行开立转融通专用资金账户(Ⅳ项错误);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和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
5、下列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是()。【选择题】
A.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B.公司章程的修改
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D.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符合题意: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属于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选项A属于)(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选项C属于)(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选项B属于)(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证券从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 )是指对结算参与人相对于其每个交收对手方的证券和资金应收应付加以相抵,得出该结算参与人相对于其每个交收对手方的证券和资金的应收应付净额.
A.双边净额清算
B.多边净额清算
C.连续净额清算
D.集中净额清算
6.A【解析】净额清算分为双边净额清算和多边净额清算。前者是指对结算参与人相对于其每个交收对手方的证券和资金应收应付加以相抵,得出该结算参与人相对于其每个交收对手方的证券和资金的应收应付净额;后者是指结算机构将每个结算参与人所有达成交易的应收应付证券或资金予以冲抵轧差,计算出相对每个结算参与人的应收应付证券或资金的净额,再按照应收应付证券或资金的净额与每个结算参与人进行交收。
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大规模交易者之间进行的各类互换交易和信用衍生品交易属于股权类产品的衍生工具。
金融机构之问、金融机构与大规模交易者之间进行的各类互换交易和信用衍生品交易属于OTC交易的衍生工具。
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日起3日内向公司报告。
A.3%
B.5%
C.10%
D.15%
15.B【解析】我国《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 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日起3日内向该公司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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