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8-29)

发布时间:2020-08-29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啦!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快一起来看看吧!

1.甲男(15周岁)与乙女(16周岁)因缺钱,共同绑架富商之子丙,成功索得50万元赎金。甲担心丙将来可能认出他们,提议杀丙,乙同意。乙给甲一根绳子,甲用绳子勒死丙。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因而对故意杀人罪成立共同犯罪

B.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对乙应以绑架罪论处

C.丙系死于甲之手,乙未杀害丙,故对乙虽以绑架罪定罪,但对乙不能适用”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

D.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绑架罪论处,与二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并不矛盾

【答案】C

【考点】绑架罪、故意杀人罪、共同犯罪

2.公司保安甲在休假期内,以”第二天晚上要去医院看望病人”为由,欺骗保安乙,成功和乙换岗。当晚,甲将其看管的公司仓库内价值5万元的财物运走变卖。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一犯罪?()

A.盗窃罪

B.诈骗罪

C.职务侵占罪

D.侵占罪

【答案】C

【考点】职务侵占罪

3.乙(16周岁)进城打工,用人单位要求乙提供银行卡号以便发放工资。乙忘带身份证,借用老乡甲的身份证以甲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乙将银行卡号提供给用人单位后,请甲保管银行卡。数月后,甲持该卡到银行柜台办理密码挂失,取出1万余元现金,拒不退还。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一犯罪?()

A.信用卡诈骗罪

B.诈骗罪

C.盗窃罪(间接正犯)

D.侵占罪

【答案】D

【考点】侵占罪

4.乙购物后,将购物小票随手扔在超市门口。甲捡到小票,立即拦住乙说:”你怎么把我购买的东西拿走?”乙莫名其妙,甲便向乙出示小票,两人发生争执。适逢交警丙路过,乙请丙判断是非,丙让乙将商品还给甲,有口难辩的乙只好照办。关于本案的分析(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认为交警丙没有处分权限,则甲的行为不成立诈骗罪

B.如认为盗窃必须表现为秘密窃取,则甲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

C.如认为抢夺必须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则甲的行为不成立抢夺罪

D.甲虽未实施恐吓行为,但如乙心生恐惧而交出商品的,甲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答案】D

【考点】诈骗罪、盗窃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

5.首要分子甲通过手机指令所有参与者”和对方打斗时,下手重一点”。在聚众斗殴过程中,被害人被谁的行为重伤致死这一关键事实已无法查明。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B.甲是教唆犯,未参与打斗,应认定为从犯

C.所有在现场斗殴者都构成故意杀人罪

D.对积极参加者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对其他参加者按聚众斗殴罪定罪

【答案】A

【考点】聚众斗殴罪

今天的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的考试复习有一定的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胡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下列有关判决的执行程序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是:()

A:如果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胡某免除刑事责任,如果胡某在押,则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胡某
B:如果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胡某6个月拘役,则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C:如果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胡某有期徒刑年,则应当立即将胡某交付监狱执行
D:如果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胡某有期徒刑年,而交付执行之前已经羁押10个月了,应当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答案:C
解析:
【考点】刑事执行程序。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49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以后应当立即释放。可见,A项不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3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可见,B、D项不选。《刑事诉讼法》第248条规定:判决和裁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可见,不应在第一审判决作出后立即交付执行,而且还应在扣除已经羁押的时间后才决定是否交监狱执行,不能直接决定交监狱执行,故C项应选。

关于执法和司法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司法是由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适用法律的活动,而执法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来执行法律的活动
B.司法的内容远比执法广泛
C.执法活动程序性规定没有司法活动那样严格和细致
D.执法活动比司法活动具有较强的主动性
答案:A,B,C,D
解析:
B选项错误,司法活动的对象是案件,主要内容是裁决涉及法律问题的纠纷和争议及对有关案件进行处理,而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行政管理的事务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执法的内容远比司法广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5年)

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
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故A、B项正确。 该《决定》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故C项正确。
法律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深度是有限的,有些社会关系(如人们的情感关系,友谊关系)不适宜由法律来调整,法律就不应涉足其间。故D项“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表述错误,应选。

下列关于数罪并罚的做法与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甲犯A、B、C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1年、15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23年。甲执行8年后,又犯新罪C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此,法院应在23年以上2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决定合并执行的刑期,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8年刑期
B.乙犯A、B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1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20年。在执行2年后,法院发现乙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没有判决的C罪,并就C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样,乙实际执行的有期徒刑必然超过20年
C.丙犯A、B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1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20年;在执行2年后,丙又犯C罪,法院就C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虽然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不得超过20年,但丙仍然有可能执行C罪的刑罚
D.丁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A、B两罪,法院判决A罪8年、B罪12年有期徒刑,决定合并执行18年有期徒刑。执行5年后丁又犯C罪与D罪,法院判处C罪5年有期徒刑、D罪7年有期徒刑。此次并罚的“数刑中的最高刑期”应是18年,而不是12年

答案:C
解析:
【 解析】C。A是新罪,应该先减掉已经执行的8年,在用剩余刑期和新罪并罚。B是漏罪,漏罪并罚不会超过20年(如果总和刑期不超过35年)或者25年(如果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所以B错误。C是新罪,不受总和刑期不超过20年的限制,所以仍有可能执行C罪的刑罚。20—2=18,18+5=23,认定为20.由于这个20年不包含前面的2年,所以丙实际执行的是22年有期徒刑。D是新罪。18-5=13,5+7=12,所以是13和12并罚,数刑中的最高刑期”应是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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