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私法》历年真题(2020-09-18)

发布时间:2020-09-18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私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2015年3月,甲国公民杰夫欲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并执行一项在甲国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中国与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成员国。关于该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杰夫应通过甲国法院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B.如该裁决系临时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人民法院不应承认与执行

C.如承认和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杰夫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D.如杰夫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该裁决,人民法院可以对是否执行一并作出裁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对临时仲裁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处理。

选项C正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五百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认和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五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仅对应否承认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2.英国人施密特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施密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英文书面材料,无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B.施密特可以委托任意一位英国出庭律师以公民代理的形式代理诉讼

C.如施密特不在中国境内,英国驻华大使馆可以授权本馆官员为施密特聘请中国律师代理诉讼

D.如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已制发调解书,但施密特要求发给判决书,应予拒绝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五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中文翻译件。

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五百二十八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

选项C正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五百二十九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员,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五百三十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省某市国家安全局以某甲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物品为由没收该物品。某甲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本案复议机关是市政府
B:复议审理期限至多为90日
C:复议机关延长审理期限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
D:市国家安全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答案:A,C,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据此,国家安全机关与海关等机关在领导体制方面不一样,前者不实行中央垂直领导体制(实际是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但在确定复议机关时是一样,均由上一级主管部门为复议机关。故A项错误,本题的复议机关只能是省国家安全厅。《行政复议法》第31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据此,复议审理期限在延长的情形下,至多90日(60日+30日),故B项正确,不应选。根据该条,延长复议审理期限,由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即可,不需要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故C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据此,被申请人的答复期限为10日,而非15日,故D项错误。

管理人是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前管理破产财产的人。根据《企业破产法》,下列关于破产管理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破产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对债权人会议负责
B.破产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的,债权人会议有权更换
C.破产管理人由债务人股东组成的清算组或者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D.破产管理人职责之一是提议召开并列席债权人会议
E.管理人履行规定职责,有权获得相应报酬,其报酬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
答案:D,E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管理人。(1)管理人由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时指定;所以选项A错误。(2)债权人会议认为其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所以选项B错误。(3)破产法规定了三种管理人,即清算组、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以及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所以选项C错误。(4)管理人被指定后,要依法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具体实施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分、整理、变价、分配等工作。其职责主要包括: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所以选项D正确。(5)管理人的报酬应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所以选项E正确。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对人大代表的罢免与补选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人大代表由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罢免

B.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区参选选民的过半数通过

C.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常委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大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

D.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实行差额补选
答案:A,C
解析:
。B项错误,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通过。D项错误,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故选A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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