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6)

发布时间:2020-09-06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司法功能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的直接功能和解释、补充法律及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B.司法要求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案件处理的正确性

C.我国晋代刘颂认为应该严格区分君臣在实现司法公正方面的职责

D.英国哲学家培根强调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司法的功能。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较为简单,A项中,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调整社会关系不是直接功能,A项说法错误。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A.忠诚

B.公正

C.严明

D.清廉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2条:“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可见是“文明”而非“严明”选项C错误。

3.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A.为了客观、中立、公正地进行事实判断、解决纷争,在组织技术上,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行政机关的干涉

B.根据检察权统一行使原则,我国各级检察机关构成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其特点是在行使职权、执行职务时实行“上命下从”;每个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活动是检察机关全部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均需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进行

C.法律职业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代表,法律职业之间具备同质性而无行业属性,因此多数国家规定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须通过专门培养和训练

D.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互相尊重互相配合、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等方面

【答案】C

【解析】

A项:该项考查司法独立原则的内容。《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一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A项说法正确。

B项:该项考查检察院的领导体系。《宪法》第132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可见检察院体系内部是领导关系。B项说法正确。

C项:该项考查法律职业的特点。法律职业具有行业属性。C项说法错误。

D项:该项考查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有: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明纪律,保守秘密;互相尊重,相互配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基本原则有所改变,但是D项基本精神没有发生实质变化,符合题意。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加工制作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的,成立销售假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药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药用要求的非药品原料、辅料,情节严重的,成立生产、销售假药罪
C.将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销售”解释为包括“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行为”,属于扩大解释
D.以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为目的,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成立非法经营罪
答案:A,B,D
解析:
①按照司法解释,该行为不成立犯罪。A 选项错误。②B 选项的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B 选项错误。③D 选项的行为成立生产、销售假药罪。D 选项错误。

某甲自有城市房屋1间,2013年3月1日与乙签订一份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承租该房。同年8月6日丙向甲提出愿意购买该房屋,甲即将要出卖该房屋的情况告知乙。到了11月7日乙没有任何答复,甲与丙协商以5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在双方准备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前数日,甲遇丁, 愿以60万元买下该房。甲遂与丁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且双方第二天即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不久,丁向银行贷款,以该房设定登记抵押。
就房屋抵押关系而言,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 丁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时,如未约定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同抵,则土地使用权未抵押
B. 丁与银行在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若丁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则房屋所有权转移给银行
C. 丁与银行协商也可以以该房屋设定质押担保
D.若丁欲将该房转让,则须通知银行征得其同意,否则转让为无效

答案:B
解析:
考点:抵押权实现的相关知识
讲解:依照《物权法》第182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时房与地必须一并抵押,当事人约定未一并抵押的该约定无效,且视为一并抵押,故A项错误。
依照《物权法》第〗86条的规定,当事人的流押约定无效,故B项正确。
按照物权法定主义,不动产在我国不可以设立质权,故C项错误。
依据《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的规定,虽然作为宣示性条款,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物,但这一规定并不属于强行性规范中的效力规范,对其的违反行为并不 然归于无效。事实上,即使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擅自转让抵押物,抵押人与受让人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至于抵押权人的权益完全可以通过抵押权追及制度与受让人涤除制度得到保护。《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的规定正是这个意思。故D项错误。

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由甲市A区公安分局侦办,张某委托的辩护律师赵某指使他人将本案关键证人李某打成重伤。对于赵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以下可以办理的机关有:( )

A.甲市公安局
B.甲市A区公安分局
C.甲市公安局指定的甲市B区公安分局
D.甲市公安局指定的甲市A区公安分局下辖某派出所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对辩护人的人身保障权。对于辩护人在履行辩护职责时涉嫌犯罪的,在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应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角度给予辩护人相应的人身保障。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故B项错误。根据《六机关规定》第9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辩护人涉嫌犯罪,或者接受报案、控告、举报、有关机关的移送,依照侦查管辖分工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报请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的上一级侦查机关指定其他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一级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故A项、C项正确。不得指定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的下级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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