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6)

发布时间:2020-09-06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澳门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的合同争议由内地一仲裁机构审理,甲公司最终胜诉。乙公司在广东、上海和澳门均有财产。基于这些事实,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分别向广东和上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只有国务院港澳办提供的名单内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才能被澳门法院认可与执行

C.甲公司分别向内地和澳门法院申请执行的,内地法院应先行执行清偿

D.两地法院执行财产总额不得超过依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

A项:《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第2条第1款规定:“在内地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安排》第2条第2款规定:“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安排》第2条第3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由条文可推知本案中甲公司向内地申请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时,可选择乙公司财产所在地的广东或上海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而不能分别向它们提出,A项错误。

B项:《安排》第1条规定:“内地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仲裁机构及仲裁员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仲裁法规在澳门作出的民商事仲裁裁决,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认可和执行内地仲裁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在内地作出的民商事仲裁裁决,适用本安排。本安排没有规定的,适用认可和执行地的程序法律规定。”由条文可知B项错误。

C项:《安排》第3条规定:“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分别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申请,也可以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

当事人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的,两地法院都应当依法进行审查。予以认可的,采取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等执行措施。仲裁地法院应当先进行执行清偿;另一地法院在收到仲裁地法院关于经执行债权未获清偿情况的证明后,可以对申请人未获清偿的部分进行执行清偿。两地法院执行财产的总额,不得超过依据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由条文可知CD项正确。

2.中国人李某定居甲国,后移居乙国,数年后死于癌症,未留遗嘱。李某在中国、乙国分别有住房和存款,李某养子和李某妻子的遗产之争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该遗产继承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甲国法

B.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乙国法

C.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中国法

D.李某所购房屋的继承应适用房屋所在国的法律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本案中,李某死亡时的住所地为乙国,因此其遗产中的动产即存款适用乙国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乙国的住房适用乙国法,中国的住房适用中国法,由此可知BD项正确,AC项错误。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位于中国福州的甲公司与位于澳门的乙公司订立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后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在内地的有关法院就该纠纷进行诉讼,该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根据《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权受理认可判决申请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也为中级法院
B、申请人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另一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C、被请求方法院应当尽快审查认可和执行的申请,并作出判决
D、根据被请求方的法律,判决所确认的事项属于被请求方专属管辖的,被请求方法院经审查后裁定不予认可
答案:B,D
解析:
【考点】判决的认可和执行。详解:根据《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第4条第2款的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判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由此可知,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故A项表述不正确;该安排第5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向一地法院申请执行的同时,可以向另一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故B项表述正确;该安排第10条规定:被请求方法院应当尽快审查认可和执行的请求,并作出裁定,故被请求方法院应当作出的是裁定,而非判决,故C项表述不正确;该安排第11条规定:被请求方的法院经审查核实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裁定不予认可:(1)根据被请求方的法律,判决所确认的事项属被请求方法院专属管辖……,故D项表述正确。

某事业单位负责人甲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 位资金150余万元贷给另一公司,所得高利息归本单位所有。甲虽未牟取个人利益,但最终使本金无法收回。 关于该行为的定性,下列哪几种是可以排除的?
A.挪用公款罪
B.挪用资金罪
C.违法发放贷款罪
D.高利转贷罪

答案:A,B,C,D
解析:
。挪用公款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有下列挪用公款行为之一:①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②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③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所谓归个人使用是指下列情形之一:①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②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③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故排除A.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行为。故排除B.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故排除C.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故排除D. 。

紫霞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游戏开发的非上市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发行股份总额为1000万股。公司成立后经营状况一直不佳,至2015年底公司账面亏损3000万元。2016年初,公司开发出一款游戏,备受玩家追捧,市场异常火爆,年底即扭亏为盈,税后利润达7000万元。
如紫霞公司在2016年底的分配利润中,最后所提取的各项公积金数额总计为2800万元,关于该公积金的用途,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可用于弥补公司2016年度的实际亏损
B.可将其中的1500万元用于新款游戏软件的研发
C.可将其中1000万元的任意公积金全部用于公司资本的增加
D.可将其中1000万元的法定公积金用于公司资本的增加
答案:B,C
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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