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4)

发布时间:2020-09-04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的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和依其设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中心管辖直接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

B.中心管辖的争端必须是关于法律权利或义务的存在或其范围,或是关于因违反法律义务而实行赔偿的性质或限度的

C.批准或加入公约本身并不等于缔约国承担了将某一特定投资争端提交中心调解或仲裁的义务

【答案】ABCD

【解析】

A选项,《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心的管辖适用于缔约国(或缔约国向中心指定的该国的任何组成部分或机构)和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产生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中心的任何法律争端。当双方表示同意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其同意。A项正确。

B选项,依世界银行董事会《关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的报告》的解释,何为“投资”可以由争端当事方自主决定,公约没有必要进行解释或界定。关于“法律争端”,董事会报告则认为,“争端必须是关于法律权利或义务的存在或其范围,或是关于因违反法律义务而实行赔偿的性质或限度的”。B项正确。

C选项,依照公约规定,中心仅对争端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ICSID裁决的争端有管辖权,而批准或加入公约本身并不等于缔约国承担了将某一特定投资争端提交中心调解或裁决的义务。C项正确。

D选项,依《公约》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心的裁决对争端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不得进行任何上诉或采取任何其他除本公约规定外的补救办法。D项正确。

2.甲国某核电站因极强地震引发爆炸后,甲国政府依国内法批准将核电站含低浓度放射性物质的大量污水排入大海。乙国海域与甲国毗邻,均为《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缔约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国领土范围发生的事情属于甲国内政

B.甲国排污应当得到国际海事组织同意

C.甲国对排污的行为负有国际法律责任,乙国可通过协商与甲国共同解决排污问题

D.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只能由致害方,即该核电站所属电力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答案】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国际法律责任。一般地,国家责任是国家违背其国际义务的行为引起的。但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从事的某些开发或试验性活动,如核能利用、航空航天、跨界河流开发等,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这些活动对于人类具有重要的探索和利用价值,但在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存在巨大的潜在危险。

第二,这些活动一般是本国在其领土或其控制下进行的,但其危害具有跨国性,一旦发生事故,常常波及其他国家乃至全球。

第三,这些活动本身是国际法不禁止的。第四,受害国有权要求加害国给予合理的赔偿。

A选项,依国家环境主权和不损害其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原则,各国享有按照自主的环境政策和本国的环境法律开发本国资源的权利,同时又有义务保证在其管辖和控制下的活动不损害管辖范围以外的环境。甲国的排污行为虽在其境内进行,但危害具有跨国性,不能因为行为发生在领土内,就视为内政。A项错误。

B选项,该说法没有法律依据。B项错误。

C选项,甲国的排污行为危害到了乙国的利益,根据国际法,甲国应当承担国际责任,乙国有权要求甲国给予合理的赔偿,可通过协商与甲国共同解决排污问题。C项正确。

D选项,根据《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的规定,国家保证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并在营运人不足赔偿的情况下,对规定的限额进行赔偿。D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历年真题,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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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搬家公司指派员工郭某为徐某搬家,郭某担心人手不够,请同乡蒙某帮忙。搬家途中,因郭某忘记拴上车厢挡板,蒙某从车上坠地受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由郭某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甲公司与郭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甲公司与徐某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
(原答案为C,应无正确答案)。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选B。

甲公司与乙公司属于竞争关系。乙公司获知某客户近期有一新项目,为干扰甲公司与该客户洽谈,乙公司联系丙公司,由丙公司在无真实交易意图的情况下,向甲公司发合作邀请书,以重要业务合作为由邀请甲公司来其主要办公地点洽谈。甲公司安排授权代表往返十余次,每次都准备了详尽可操作的合作方案,丙公司佯装感兴趣并屡次表达将签署合同的意愿,但均在最后一刻推脱拒签。就此,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丙公司发出邀请书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要约
B.甲公司与丙公司虽未缔结合同,但丙公司构成恶意磋商,甲公司可就遭受的损失要求丙公司赔偿
C.丙公司需就磋商事宜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丙公司也付出了工作成本,如被甲方主张赔偿,则据此可主张抵销
答案:A,C,D
解析:
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选项A错误,丙公司的邀请书不构成要约。《合同法》第42条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选项C需要注意的是丙公司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故本题答案为ACD。

中学生甲、乙在上学的路上遇到一伙人寻衅滋事,乙到附近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未采取任何措施,致使甲、乙被打伤。甲、乙申请复议,并请求损害的国家赔偿。复议机关应作何种复议决定?

A:行政赔偿决定
B:确认派出所行为违法决定
C: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职责决定
D:维持决定
答案:A,B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复议机关可作出确认派出所行为违法的复议决定。所以B项正确。由于派出所未履行其法定职责,所以不能作出维持决定,排除D项。由于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职责已无必要,C项也应被排除。本题的关键在于,复议机关应否作出行政赔偿决定。《行政复议法》第29条规定,行政赔偿决定分依申请作出与依职权主动作出两种情形。本题中的情形不属于依职权主动作出的情形,应属于依申请作出的情形。而题干中甲和乙申请复议时一并提出了行政赔偿申请,故复议机关可以作出行政赔偿决定。所以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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