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9)

发布时间:2020-09-09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公司依运输合同承运一批从某国进口中国的食品,当正本提单持有人乙公司持正本提单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走。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民事责任应适用交货地法律

B.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C.甲公司对因无正本提单交货造成的损失按货物的成本赔偿

D.丙公司提走了货物,不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第2款规定:“正本提单持有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适用海商法规定;海商法没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规定。”此项错。

BD项:第3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故B项正确,D项错误。

C项:第6条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此项错。

2.根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优先权的获得需要申请人于“在后申请”中提出优先权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B.所有的工业产权均享有相同期间的优先权

C.“在先申请”撤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

D.“在先申请”被驳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A项:优先权并非自动享有,申请人需要于在后申请中

优先权的获得并不是自动的,需要申请人于“在后申请”中提出优先权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此项正确。

B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此项错。

CD项:《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4条C项中规定:“在本联盟同一国家内就第(2)所称的以前第一次

申请同样的主题所提出的后一申请,如果在提出该申请时前一申请已被撤回、放弃或驳回,没有提供公众阅览,也没有遗留任何权利,而且如果前一申请还没有成为要求优先权的根据,应认为是第一次申请,其申请日应为优先权期间的起算日。在这以后,前一申请不得作为要求优先权的根据。”因此,“在先申请”被撤回、放弃或驳回的,“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并未丧失,CD项均错误。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你们有一定的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张三起诉李四,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张三诉讼请求,不准予离婚。张三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一并作出判决,该二审法院的做法违反了民事诉讼哪些原则或者制度?

A.处分原则
B.辩论原则
C.不告不理原则
D.两审终审制度
答案:A,B,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的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二审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当然,此时如果当事人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对此处规定绝大多数考生都很熟悉,但是本题绕过对该法条的直接考查,考查该法条背后所体现出的基本原则和制度。首先,为什么二审法院不能直接判决,只能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因为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而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未做处理,如果二审法院直接改判,所作判决即为终审判决,那么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即一审终审,剥夺了当事人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上诉权,违反了两审终审制度,所以D选项正确。其次,原告的诉讼请求是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不仅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还对财产、子女问题作出判决,该判决超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违反处分原则,A选项正确。最后,是否解除婚姻关系与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所依据的事实是不一样的(解除婚姻关系依据的是有关夫妻感情的事实,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所依据的是财产状况和子女的成长、生活状况等事实)。既然当事人仅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显然就仅仅主张了有关夫妻感情的事实,而未主张有关财产和子女的事实,而法院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判决,显然以当事人未主张的财产和子女有关事实作为了裁判依据,裁判超出了当事人主张的事实,违反约束性辩论原则,所以B选项正确。不告不理并不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只是处分原则的一种通俗说法而已,所以C选项不应入选。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在涉外案件中,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纠纷是:()

A:涉外合同纠纷
B:涉外财产权益纠纷
C:涉外婚姻纠纷
D:涉外人身关系纠纷
答案:A,B
解析: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可知,涉外民事诉讼中,只能对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协议管辖,因此,A、B项正确。

杜某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根据《仲裁法解释》,认为可以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仲裁庭人员组成违法或仲裁员有徇私舞弊等违反程序要求的行为可以重新仲裁。这是因为上述错误可以通过重新仲裁的方式给予补救,应当允许仲裁庭自我弥补程序中的缺陷
B.仲裁庭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另行组成仲裁庭重新仲裁
C.人民法院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的,申请撤销程序终结
D.当事人对重新仲裁裁决不服的,不得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重新仲裁。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1条的规定,A项错误。因为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仲裁员本身就是由当事人直接选定或委托指定的,体现了当事人的自由意志,故重新仲裁无须另行组成仲裁庭,B项错误。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2条,C项错误。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3条,D项错误。

李某在某特区打工时被机器轧断手臂,就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根据该特区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李某只能得到20个月工资的赔偿额,而根据该特区所在省的地方性法规,他可以得到25个月工资的赔偿额。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A、直接依据省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B、直接依据特区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
C、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裁决后审理判决此案
D、提请国务院作出裁决后审理判决此案
答案:B
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81条第2款的规定,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所以,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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