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4)

发布时间:2020-09-04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的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国公司承担乙国某工程,与其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丙银行为该工程出具见索即付的保函。后乙国发生内战,工程无法如期完工。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丙银行对该合同因战乱而违约的事实进行实质审查后,方履行保函义务

B.因该合同违约原因是乙国内战,丙银行可以此为由不履行保函义务

C.丙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独立于该合同,只要违约事实出现即须履行保函义务

D.保函被担保人无须对甲国公司采取各种救济方法,便可直接要求丙银行履行保函义务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见索即付的保函的相关内容。见索即付保函又称为见索即付担保,或独立保函,是指一旦主债务人违约,贷款人无须先向主债务人追索,即可无条件要求保证人承担第一偿付责任的保证。

A选项,见索即付保函具有无条件性,保证人仅凭受益人提出的要求即应付款,而不问付款是否有合理依据。A项错误。

B、C选项,见索即付保函具有独立性,即担保人所承担的义务独立于基础合同,担保人不能以基础合同的履行、修改或无效等对抗受益人。只要违约事实出现,担保人就须履行保函义务。B项错误,C项正确。

D选项,这里的保函被担保人可直接依据保函要求保证人履行保函义务,而不需对债务人采取救济措施。D项正确。

2.甲国人张某侵吞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大量财产。根据中国和甲国的法律,张某的行为均认定为犯罪。中国与甲国没有司法协助协定。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进入中国境内时,中国有关机关可依法将其拘捕

B.中国对张某侵吞财产案没有管辖权

C.张某乘甲国商船逃至公海时,中国有权派员在公海将其缉拿

D.甲国有义务将张某引渡给中国

【答案】A

【解析】

A选项考核领土主权。张某进入中国境内时,中国有关机关可依法直接行使管辖权,将其拘捕。A项正确。

B选项考查保护性管辖。张某侵吞了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大量财产,属于危害中国国家利益的犯罪,中国司法机关可以根据保护性管辖原则对其行使管辖权。B项错误。

C选项考查公海上的管辖权。公海上的船舶管辖权包括船旗国管辖和普遍管辖。这里甲国商船的船旗国并非中国,且这里也没有提及该商船有海盗、非法广播、贩奴或贩毒行为,故中国的执法部门无权登临检查该商船,无权缉拿其乘客。C项错误。

D选项考查引渡的相关内容。在国际实践中,除非有关引渡条约或国内法有特殊规定,一般地各国有权拒绝引渡本国公民,因此,甲国没有义务将张某引渡给中国。D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历年真题,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同,同时执行
B.被判处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施用于拘役执行期间
C.被判处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施用于有期徒刑执行期间
D.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主刑同时执行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问题。题中四选项内容涵盖了《刑法》第55条、第57条和第58条的规定。

甲将自己的汽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财产损失险,附加盗抢险,保险金额按车辆价值
确定为20万元。后该汽车被盗,在保险公司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之后,该车辆被公安机关追回。关于保险金和车辆的处置方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无须退还受领的保险金,但车辆归保险公司所有
B.车辆归甲所有,但甲应退还受领的保险金
C.甲无须退还保险金,车辆应归甲所有
D.应由甲和保险公司协商处理保险金与车辆的归属

答案:A
解析:
。《保险法》第59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本题中,因为保险人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而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所以车辆电主部权利归于保险人,选项A是正确的。

商务部在进行年度市场分析时发现,从2017年1月开始,我国液晶屏幕市场发生反常波动。由于美国A集团强势进入,从2017年2月到8月间,我国相关液晶屏幕生产企业的市场份额出现大幅萎缩。商务部经过调查认为A集团产品短期内的大量进入对我国的相关企业造成了严重损害,在通知了世界贸易组织保障措施委员会后,决定对A集团采取数量限制措施,时间为5年。根据《保障措施条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有明确证据表明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在不采取临时保障措施将对国内产业造成难以补救的损害的紧急情况下,可以作出初裁决定,征收临时保障措施税
B.本案中商务部采取数量限制的做法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C.本案中5年的期限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D.如果保障措施的期限超过3年,则应逐渐放宽
答案:B
解析:
选项A错误。根据我国《保证措施条例》第16条的规定,有明确证据表明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在不采取临时保障措施将对国内产业造成难以补救的损害的紧急情况下,可以作出初裁决定。但需要注意的是,保障措施制度中并不存在所谓的“临时保障措施税”,保障措施中的临时措施为提高关税。 选项B正确。根据我国《保证措施条例》第19条的规定,终裁决定确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由此对国内产生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应当符合公共利益。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形式。 选项C错误。根据我国《保证措施条例》第26条的规定,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不超过4年,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够延长,最长不超过10年。注意,一开始不能规定超过4年的期限。 选项D错误。根据我国《保证措施条例》第27、28条的规定,保障措施实施期限超过1年的,应当在实施期间内按固定时间间隔逐步放宽。保障措施实施期限超过3年的,商务部应当在实施期间内对该项措施进行中期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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