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历年真题(2020-08-27)

发布时间:2020-08-27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客观题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甲法条中的“暴力”作扩大解释时,就不可能同时再作限制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乙法条中的“暴力”也须作扩大解释

B.《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与《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中的“侮辱”,客观内容相同、主观内容不同

C.当然解释是使刑法条文之间保持协调的解释方法,只要符合当然解释的原理,其解释结论就不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对刑法分则条文的解释,必须同时符合两个要求:一是不能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二是必须符合分则条文的目的

【答案】AD

【考点】罪刑法定原则

2.甲、乙共同对丙实施严重伤害行为时,甲误打中乙致乙重伤,丙乘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打击错误,按照具体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B.甲的行为属对象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C.甲误打中乙属偶然防卫,但对丙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

D.不管甲是打击错误、对象错误还是偶然防卫,乙都不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答案】CD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3.关于犯罪未遂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以杀人故意将郝某推下过街天桥,见郝某十分痛苦,便拦下出租车将郝某送往医院。但郝某未受致命伤,即便不送医院也不会死亡。甲属于犯罪未遂

B.乙持刀拦路抢劫周某。周某说“把刀放下,我给你钱”。乙信以为真,收起刀子,伸手要钱。周某乘乙不备,一脚踢倒乙后逃跑。乙属于犯罪未遂

C.丙见商场橱柜展示有几枚金锭(30万元/枚),打开玻璃门拿起一枚就跑,其实是值300元的仿制品,真金锭仍在。丙属于犯罪未遂

D.丁资助林某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但林某尚未实施相关犯罪活动即被抓获。丁属于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未遂

【答案】BC

【考点】犯罪未遂

4.关于罪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数额或情节)?

A.甲使用变造的货币购买商品,触犯使用假币罪与诈骗罪,构成想象竞合犯

B.乙走私毒品,又走私假币构成犯罪的,以走私毒品罪和走私假币罪实行数罪并罚

C.丙先后三次侵入军人家中盗窃军人制服,后身穿军人制服招摇撞骗。对丙应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

D.丁明知黄某在网上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丁触犯开设赌场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构成想象竞合犯

【答案】BD

【考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5.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数罪中有判处(1)和(2)的,执行(3);数罪中所判处的(4),仍须执行。将下列哪些选项内容填入以上相应括号内是正确的?

A.(1)死刑(2)有期徒刑(3)死刑(4)罚金

B.(1)无期徒刑(2)拘役(3)无期徒刑(4)没收财产

C.(1)有期徒刑(2)拘役(3)有期徒刑(4)附加刑

D.(1)拘役(2)管制(3)拘役(4)剥夺政治权利

【答案】ABC

【考点】实质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处断的一罪、量刑概述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真题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法律监督,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监督的主体是指由谁来实施监督,在现代社会,法律监督的主体是特定国家机关
B、在现代民主社会,所有的法律监督主体也都是法律监督的客体
C、我国法律监督的重点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行为
D、在我国,国家专门监督是检察监督和纪委监督
答案:B
解析:
法律监督有五个基本因素:法律监督的主体、法律监督的客体、法律监督的内容、法律监督的权力和法律监督的规则。其中,法律监督的主体是指由谁来实施监督,在现代社会,法律监督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同时所有的法律监督主体也都是法律监督的客体。在我国,法律监督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法律监督的重点是国家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活动,在国家监督中,检察监督是专门监督,而纪委监督是社会监督。

某开发商以其员工和关系人的名义冒充客户,虚构了250余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个人收入证明和首付款证明,骗取个人住房贷款7亿多元。两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甲和乙作为银行按揭的主办律师,对数百份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名和相关证明文件未作调查,就向银行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贷款申请人符合申请贷款条件,具备偿还贷款能力。检察院在以贷款诈骗罪起诉开发商的同时,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起诉了甲和乙。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律师违反敬业尽职义务的,只有其客户才有权向律师协会投诉和向法院起诉
B、如果甲和乙构成了该项犯罪,对律师事务所收取的律师费予以没收
C、如果甲和乙构成了该项犯罪,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吊销其律师执业证
D、如果甲和乙构成的是过失犯罪,可以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请求赔付
答案:A,D
解析:
根据《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规定,律师违反敬业尽职义务的,其客户、律师事务所都有权向律师协会投诉和向法院起诉。故A项表述错误。律师收取费用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时,对律师事务所收取的律师费予以没收。故B项表述正确。根据《律师法》第49条第2款的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故C项表述正确。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为故意犯罪,而非过失犯罪,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合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律师的故意犯罪行为明显违背执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有违诚信原则,保险公司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没有赔付义务。故D错误。

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正在公园陪伴幼子的秦医生因为在网上公开发表了质疑红毛药酒的文章,突然被便衣警察带走,在附近的邻居王阿姨主动代为照看秦医生的孩子,王阿姨行为中有和秦医生订立民事合同的意思
B.一次甲听到路人乙、丙在聊天,乙对丙说,这iPhone手机真结实,能把核桃砸开,甲信以为真,回家用自己的手机砸核桃,导致手机损坏,甲与乙、丙之间产生侵权关系
C.甲与龙图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合同,由于该律师事务所不具有法人资格,故此合同不构成民事法律关系
D.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50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乙要求甲依约赔偿
答案:D
解析:
A项中王阿姨的行为属于道德调整的范围,不构成民事合同关系,但是如果在事后照顾过程中,因为过错造成孩子的伤害,则会构成侵权法律关系,不当选。B项中甲造成的损害与乙、丙的聊天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甲应该有自己的判断,不当选。C项中的律师事务所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律所作为非法人组织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非法人组织是《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的一类主体,故可以与甲成立委托合同关系,不当选。D项中甲乙之间的约定,从形式上看虽然有限制双方自由的嫌疑,但是,这种限制根据我国的文化传统及社会主流道德,非但不违反公序良俗,反而还有利于公序良俗原则所追求价值的实现,故为有效,甲违反约定,应当按照原来的约定依约赔偿,正确,当选。

共用题干

年满20周岁的华商希腊籍公民罗伯特(男),一直随父母在希腊定居,在其回中国探望祖父母的时候与深圳年满20周岁的女孩朱丽娟结婚(希腊法律允许20岁男子结婚),并随即回到希腊定居。后因婚后不合,朱丽娟回国在深圳提起离婚诉讼。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对其结婚行为是否有效,所作出的认定正确的是、()
A、有效
B、无效
C、若经父母同意后有效
D、经过祖父母同意后有效
答案:B
解析:
【考点】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的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第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依上述法条可知,朱丽娟在我国结婚,依我国法律其结婚行为是无效的,故A、C、D项的认定都是错误的。只有B项是正确的。


【考点】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详解:《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3条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本题中,杰克船长驾驶黑珍珠号在加勒比海十几个国家的海域间巡回作业,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应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加勒比海运输公司的主营业地在乙国,应适用乙国法。选项B正确。


【考点】航空器物权的准据法。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6条之规定,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民用航空器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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