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8-31)

发布时间:2020-08-31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历年真题,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合法行政要求?

A.某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B.行政机关要求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人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C.行政机关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给另一行政机关行使

D.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重要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停止使用和立即改正

【答案】BC

【考点】合法行政原则

【解析】

该题将合法行政原则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的具体规定结合考查,需要考生对于重点法条精准把握。

A选项考查行政许可法监督检查的相关规定。《行政许可法》第63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A选项符合规定,不应选。

B选项考查行政处罚听证不收费的规定。《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B选项违反该规定,应选。此外,考生应注意类似的关于不收费制度的规定,如行政许可申请文本和听证的免费、行政复议的免费等。

C选项考查行政强制委托禁止的规定。《行政强制法》第17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禁止委托。C选项违反规定,应选。此外,需要联系记忆《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可以委托给社会组织,行政许可只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唯独行政强制措施是禁止委托。

D选项考查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相关规定。《行政许可法》第68条规定,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停止建造、安装和使用,并责令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立即改正。D选项符合规定,不应选。

2.权责一致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权责一致的要求?

A.行政机关有权力必有责任

B.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C.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D.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法律、法规应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

【答案】ACD

【考点】权责一致原则

【解析】

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权责统一原则主要包含两个子原则:第一,行政效能原则。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执法手段;第二,行政责任原则。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简单来说,权责统一原则要求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A选项考查行政责任原则的具体内容,即有权必有责,应选。

B选项考查属于合理行政原则,考虑相关因素原则属于其具体内容,不应选。

C选项考查行政责任原则的具体内容,即用权受监督,应选。

D选项考查行政效能原则的具体内容,即执法有保障,应选。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帮助哦!预祝你们在2020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李某是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了从乙银行获得贷款,李某将自己在甲普通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质押给乙银行,但该质押行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关于该质押行为的效力,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无效
B.待其他合伙人追认后有效
C.可由其他合伙人行使撤销权,若被撤销,该行为自始无效
D.按李某退伙处理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出质。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

何某未经批准开设了民办学校,县教育局以其非法办学为由,查封了其开办的学校,并处以罚款。何某不服,向市教育局提起行政复议,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市教育局不能受理复议申请,因为何某同时提起了行政诉讼
B.人民法院不能受理起诉,因为何某同时提起了行政复议
C.市教育局能受理复议申请,即使人民法院已受理起诉
D.人民法院能受理起诉,即使市教育局已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行政复议法》第16条,《行诉若千解释》第34条。

甲公司与乙公司开办中外合资企业丙公司,经营房地产。因急需周转资金,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合同,以某宗国有土地作抵押贷款。典当期满后,丙公司未按约定回赎,某典当行遂与丁公司签订协议,将土地的使用权出售给丁公司。经丁公司申请,2001年4月17日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丙公司未参与变更土地登记过程。2008年3月3日甲公司查询土地抵押登记情况,得知该土地使用权已变更至丁公司名下。甲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B:若丙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应当自2008年3月3日起3个月内起诉
C: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是本案的审理对象
D:对市国土局与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性质,法院可以依法调取证据
答案:A,D
解析:
根据《行诉解释》第15条的规定,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的行为实际上侵犯了甲公司作为丙公司的合资方的合法权益。甲公司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项是应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9条的规定,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在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时,丙公司未参与,属于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情况。因此,若丙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的3个月内起诉。B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条的规定,甲公司对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而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的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故C项错误。依据《证据规定》第22条以及《行诉解释》第23条,法院有权就市国土局与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性质依法调取证据。D项正确。

下列情况中,即使双方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但是人民法院仍然应当依法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起诉的是:

A:仲裁条款或者协议选择仲裁的事项超越仲裁范围的
B:涉外经济合同当事人达成的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约定由域外的仲裁机构仲裁的
C:仲裁条款或者协议的约定不明确的
D: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的
答案:A,C,D
解析: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选项ACD中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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