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2020-09-07)

发布时间:2020-09-07


报考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距离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你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刘某向卫生局申请在小区设立个体诊所,卫生局受理申请。小区居民陈某等人提出,诊所的医疗废物会造成环境污染,要求卫生局不予批准。对此,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

A.刘某既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设立个体诊所

B.卫生局受理刘某申请后,应当向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C.如陈某等人提出听证要求,卫生局同意并听证的,组织听证的费用应由陈某承担

D.如卫生局拒绝刘某申请,原则上应作出书面决定,必要时口头告知即可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程序。

A项:《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第30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由法条可知行政许可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A项错误。

B项:《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故选项B符合规定。

C项:《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由法条可知陈某不应该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C项说法错误。

D项:《行政许可法》第38条规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可知行政机关对刘某申请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该项说法错误。

2.下列哪一行为属于行政处罚?

A.公安交管局暂扣违章驾车张某的驾驶执照六个月

B.工商局对一企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营业执照予以注销

C.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

D.食品药品监督局责令某食品生产者召回其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由此可知A项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

B项:营业执照的注销仅是消灭行政许可法律关系的一种宣告,属于法定程序,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影响,不具有惩罚性,不是行政处罚,B项不符合题意。

C项: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是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非行政处罚,C项不符合题意。

D项:食品药监局责令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规定,是一种特殊程序,不属于行政处罚,D项不符合题意。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2020年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研究所与刘某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刘某为甲研究所开发一套软件。3个月后,刘某按约定交付了技术成果,甲研究所未按约定支付报酬。由于没有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双方发生争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但刘某无权获得报酬
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且刘某有权获得约定的报酬
C:如果刘某转让专利申请权,甲研究所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D:如果刘某取得专利权,甲研究所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答案:B,C,D
解析:
【考点】委托开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解】《合同法》第339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据此,刘某作为研究开发人,申请专利权应属于刘某;刘某取得专利权的,甲研究所作为委托人有权免费实施该专利;刘某转让专利申请权的,甲研究所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同时,尽管当事人就技术成果的归属虽然没有约定,但不影响技术开发合同的效力,刘某仍然有权获取约定的报酬。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BCD。

下列有关法律效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A.如果一个法律意见制定完成但并未公布,基于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其依然可以有效
B.《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在全国范围内生效的法律
C.刑法一律禁止溯及既往 '
D.对人效力中的“折中主义”是以“属人主义”为基础的

答案:A,C,D
解析:
在现代社会,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公布是法律真正具有效力的关键步骤,但是有些法 律公布日期和生效日期是不一致的,应以法律上规定的生效日期为准。所以A项错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由全国人大制定,而全国人大的权力及于全国,因此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也与全国人大制定的其他法律一样在 全国范围内有效。所以B项正确。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于溯及力问题的明确规定。根 据其规定,我国刑法原则上没有溯力既往的效力,但是当该刑法的处罚较轻时或该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时,就具 有溯力既往的效力,因而体现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所以C项错误。折中主义是近代以来多数国家采用的 一种法的效力原则,其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与保护主义相结合。所以D项错误。

甲为唐山大地震的一位幸存者,在这场劫难中失去了双亲,且因当时年龄太小,对父母没有任何印象。一次偶然的机会,甲得到了一张父母的遗照,欣喜若狂,遂到某照相馆做技术处理,但照相馆却将照片弄丢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可以要求照相馆承担哪些责任?()

A.因为甲对于该照片具有特殊的精神利益,故甲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B.对于甲的精神损害,照相馆无从预见,故不应赔偿
C.若双方就损失赔偿额有特别约定,照相馆应承担约定赔偿责任
D.即使双方有特别约定,因为合同法不予调整精神损害,照相馆亦不承担责任
答案:A,C
解析:
。依《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依《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4条的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本题中,父母遗照对于甲而言具有特定的人格象征意义,故甲可请求损害赔偿,故本题A选项正确,B、D选项错误。对于赔偿额有约定的,应依照约定,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C选项正确。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

A省的甲劳务公司与乙硫酸厂达成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甲公司选派具有特种行业从业资格的劳动者到乙厂劳动,并就待遇等事项作出安排。因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员,甲公司就临时派遣没有从业资格的张某到乙厂。工作中,由于张某的重大过失,导致高浓度酸废水管道泄漏,排入离其厂区不远的一条河流,该河河水进入附近的镜花湖,致使周某养殖的鱼类大量现象。环保部门对湖水监测的结果,pH值为4.8。对死鱼进行化验分析,其结论为受酸水腐蚀而死。另悉,A县丙石化染料厂也向该河流排放酸性污水。周某沿河找到丙石化染料厂和乙硫酸厂两家排污单位,要求其赔偿死鱼损失,遭到拒绝。在本案中,环保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处理污染事故所造成的纠纷和影响:

A.对排放污染物的乙厂和丙厂采取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B.对造成污染事故的乙厂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
C.要求乙厂停业关闭,以尽快回复河流和湖泊的生态环境
D.对周某与相关责任方的赔偿纠纷进行调解
答案:D
解析:
环保部门无权对企业责任人处罚,也无权对企业采取“关闭”措施,但可以调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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