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知识产权法》历年真题(2020-09-11)

发布时间:2020-09-1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这门考试《知识产权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展览馆委托雕塑家叶某创作了一座巨型雕塑,将其放置在公园入口,委托创作合同中未约定版权归属。下列行为中,哪一项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A.甲展览馆许可乙博物馆异地重建完全相同的雕塑

B.甲展览馆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游客出售

C.个体户冯某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游客出售

D.游客陈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对雕塑拍照纪念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据此可知,本题中雕塑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叶某。另外,该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本题中,甲展览馆与个体户冯某的行为侵犯了叶某著作财产权中的复制权。而陈某拍照纪念的行为则没有侵犯著作权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属于侵权行为。

2.甲电视台经过主办方的专有授权,对篮球俱乐部联赛进行了现场直播,包括在比赛休息时舞蹈演员跳舞助兴的场面。乙电视台未经许可截取电视信号进行同步转播。关于乙电视台的行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侵犯了主办方对篮球比赛的著作权

B.侵犯了篮球运动员的表演者权

C.侵犯了舞蹈演员的表演者权

D.侵犯了主办方的广播组织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选项A、B、D错误。《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据此可知,著作权中的作品种类不包括体育竞赛表演。因此,乙电视台的行为也就不可能侵犯主办方的著作权及运动员的表演者权。但甲电视台在经过主办方授权后,合法拥有对篮球联赛的直播权利,因此享有著作邻接权中的播放者的权利,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劫取电视信号进行同步转播的行为侵犯了甲电视台的播放者的权利。

选项C正确。《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根据该法第四十七条第(十)项的规定,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属于对表演者的侵权行为。据此可知,本题中乙电视台未经许可截取电视信号进行同步转播的行为侵犯了舞蹈演员的表演者权。

以上就是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最近,网络犯罪频发,呈现出犯罪区域越来越大、侵害人数多、犯罪类型多样的特点。网络上对某些地方政府不作为的批驳之声四起。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要求各级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B.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推进综合执法,增加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
C.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
D.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政府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各个环节都要公开
答案:B
解析:
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推进综合执法,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因此B项错误。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又规定企业职工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有联系又有区别。下列关于两者异同点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签订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是单个劳动者,而是代表全体劳动者的工会
B、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C、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是要式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但备案、鉴证或公证都不是订立合同的必要条件
D、根据特别优于普通的原则,个人劳动合同的效力优先于集体合同的效力
答案:A,B
解析:
在我国,集体合同有如下特征:(1)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的团体组织——企事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2)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必须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能发生法律效力;(3)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效力,其效力及于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会和全体职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另外可参见《劳动合同法》第51-56条的相关规定。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

曾某是某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曾某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在该公司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的情况下,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假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巨额资金的,归个人使用。对曾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集资诈骗罪
B.非法经营罪
C.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集资诈骗罪的具体认定。根据《刑法》第192条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构成该罪。

申先生是个体工商户,在S城开了家婚纱摄影店,取名“真爱”作为未注册商标长期使用,在当地及周边地区享有较高声誉。后来,申先生许可其同一城区的表妹涂小姐使用“真爱”商标开另一家婚纱摄影店。后涂小姐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真爱”商标使用于婚纱摄影业务并获得注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该商标使用许可之日起生效
B.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C.申先生有权自“真爱”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D.申先生有权自“真爱”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商标权的宣告无效。《商标法》第43条有关商标许可的规定是针对“注册商标”而言的,而本题中申先生的“真爱”商标是未注册商标,因此,不适用上述有关注册商标许可的相关规定。因此,选项选项AB错误。《商标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3条第2款和第3款、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本题中,申先生已经将“真爱”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在当地有较高声誉,涂小姐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真爱”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行为。因此,申先生有权自“真爱”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因此,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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