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19)

发布时间:2020-10-19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每日一练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我国选举法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候选人,由下列哪些方式提名推荐?

A.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

B.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提名推荐

C.人民代表5人以上联名推荐

D.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推荐

【答案】ABD

【解析】根据《选举法》第29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介绍候选人的情况。”之规定可知,可以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或联合,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所以ABD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2.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二年后借款到期,张某无力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张某可将自己的财产份额作价转让给陈某,以抵销部分债务

B.张某可不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中的份额进行出质,用获得的贷款偿还债务

C.陈某可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D.陈某可要求李某和王某对张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C

【考点】合伙企业的财产

【解析】A项:《合伙企业法》第22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由该规定可知A项表述正确。

B项:《合伙企业法》第25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知,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应当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B项错误。

C项:《合伙企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由此可知,该项表述正确。

D项:陈某个人的债务不同于合伙企业的债务,陈某无权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该项表述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国辉煌公司进口的一批货物,由破浪航运公司承运,投保了平安险。海运途中,因恶劣天气导致船舶搁浅和货物的湿损,为脱浅抛弃货物造成了部分损失。货物最后延迟到达目的港。在港口卸货时,12包货物落人海中。依《海牙规则》及国际海洋运输保险实践,关于相关损失的赔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保险公司应赔偿为脱浅而抛弃货物造成的部分损失
B.对运输延迟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C.破浪航运公司应赔偿货物的湿损,因为该损失发生在其责任期间内
D.对卸货中落海的12包货物的损失,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A正确,抛弃货物造成了部分损失属于为了船货共同的利益,是共同海损,属于平安险的赔偿范围。B错,延迟造成的损失属于除外责任。C错,恶劣天气导致的货损依《海牙规则》属于承运人免责的范围,承运人不需要赔偿。D正确,平安险负责赔偿在装卸货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关于洗钱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虽未明文规定侵犯财产罪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但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侵犯财产罪,依然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B:将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是贪污犯罪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的,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
C:上游犯罪事实上可以确认,因上游犯罪人死亡依法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
D:单位贷款诈骗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合同诈骗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为单位贷款诈骗所得实施洗钱行为的,不成立洗钱罪
答案:D
解析:
【考点】洗钱罪【详解】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通常会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依托实施侵犯财产的犯罪,并以此作为经济来源,刑法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规定为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也是为了达到遏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进行侵犯财产犯罪的目的,因此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侵犯财产罪,依然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说法是成立的,A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191条以及《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毒品犯罪以及贪污贿赂犯罪都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因此,B选项认为将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是贪污犯罪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的,不影响洗钱犯罪的认定的说法是正确的;洗钱罪的行为主体是上游犯罪人以外的人,只要明知是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并实施了洗钱行为即可,只要是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定,即使没有判决宣判也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因此,C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刑法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成为贷款诈骗罪的行为主体,但是单位也是可以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在这种情形下,虽然不能够直接处罚单位,但是对于其中就贷款诈骗负有责任的自然人应当以贷款诈骗罪论处,因此为单位贷款诈骗所得实施洗钱行为的,应当以洗钱罪定罪处罚。D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 丁某是某市人民法院的退休法官,在一个案件中为当事人向其原所在法庭法官郑某转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对于丁某的行为,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丁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官司法公正的要求
B. 丁某的行为有损法官司法形象
C.丁某已经退休,其行为不影响法官的司法公正要求和法官的司法形象
D.丁某虽然已经退休,但不能利用自己的原有身份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

答案:C
解析: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第26条规定,法官退休后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不利用自己的原有身份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避免因个人不当言行对法官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和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的区别有:()

A:前者涉及实体问题,后者不涉及任何实体事项
B:前者涉及仲裁员违背职业道德的事项,后者不涉及该问题
C:前者包括了“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的情形,后者没有包括该情形
D:前者包括了“没有仲裁协议的”情形,后者没有包括该情形
答案:A,B
解析:
【考点】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和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的区别。详解:根据《仲裁法》第58条第1款的规定和《民事诉讼法》第274条第1款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根据上述两个条文,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涉及实体问题,即“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以及“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而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不涉及任何实体事项,所以。A项正确。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涉及仲裁员违背职业道德的事项,即“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而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不涉及该问题。所以,B项正确。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没有包括“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的情形,而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则包括了“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的情形。所以,C项的说法将该项区别给颠倒了,错误。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包括了“没有仲裁协议的”情形,而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也包括了该情形,所以,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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