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了解!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规范

发布时间:2021-09-17


近两年来,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非常火热,报名的考生也是逐年递增,很多第一次接触考试的同学对于考场规则还不太清楚,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一些相关内容,一起了解一下!

一、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则:

1、应试人员应当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经考务安全管理系统核验身份后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应试人员在考试前四十五分钟内可以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结束前六十分钟内,应试人员经监考员同意后可以交卷离开考场。

二、应试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考试纪律:

1、不得在考场内喧哗、走动影响他人考试,或者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喧哗等影响考试秩序;

2、不得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或者以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信息;

3、不得与他人交换试卷,不得窥视、抄袭他人答卷或者同意他人抄袭;

4、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答题;

5、不得将试卷、草稿纸和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不得抄写试题或者以任何形式将试题信息进行记录、存储、传输出考场;

6、不得有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7、应试人员除携带必需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书籍、笔记本、纸张、报刊、电子用品、存储设备及通信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8、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当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供监考员查验;

9、应试人员违反本规则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10、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开始前,根据监考员的要求和提示,登录考试系统,填写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阅读考生须知、注意事项等,核对考试相关信息并进行确认。遇无法登录、计算机系统或网络通讯故障、信息错误等情形的,应试人员应当及时向监考员报告。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司法考试考场规则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考试临近,望广大考生积极备考,预祝大家考试顺利,想要了解更多考试相关资讯,欢迎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渎职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

A.县财政局副局长秦某工作时擅离办公室,其他办公室人员操作电炉不当,触电身亡并引发大火将办公楼烧毁。秦某触犯玩忽职守罪
B.县卫计局执法监督大队队长武某,未能发现何某在足疗店内非法开诊所行医,该诊所开张三天即造成一患者死亡。武某触犯玩忽职守罪
C.负责建房审批工作的干部柳某,徇情为拆迁范围内违规修建的房屋补办了建设许可证,房主凭此获得补偿款90万元。柳某触犯滥用职权罪
D.县长郑某擅自允许未经环境评估的水电工程开工,导致该县水域内濒危野生鱼类全部灭绝。郑某触犯滥用职权罪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成立条件:(1)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行为:滥用职权罪,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包括超越职权、玩弄职权、故意不履行职责、故意不正确地履行职责等;玩忽职守罪,指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包括擅离职守、违反职责、马虎大意等。两罪成立都要求致使国家、人民的利益和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3)主观:滥用职权罪为故意,即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侵害国家机关公务行为的合法、公正以及公民对此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玩忽职守罪为过失。
A项,秦某是财政局领导,对自己权力范围内的财政管理事务负有责任,但是对于财政局其他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并不负有责任。其他人员操作电炉不当引发火灾,不属于财政局领导的权力应当承担责任的范围,秦某不成立玩忽职守罪。故A项错误。
B项,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其监管职责,从而未能有效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才可能成立玩忽职守罪。武某未能发现足疗店内开诊所,并不是“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因为足疗店并不属于卫计局管理,卫计局在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并不能知晓足疗店内的非法诊所。武某对该案件并没有监督过失,不成立玩忽职守罪。故B项错误。
C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柳某徇私情超越职权为他人违法补办证件,给国家造成超过30万的经济损失的,成立滥用职权罪。故C项正确。
D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郑某擅自决定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滥用自己的权力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成立滥用职权罪。故D项正确。

A国完成了一项条约的缔结谈判工作,该条约中的某些条款与A国国内法律的规定有冲突,该条约目前尚未生效。依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如果该条约生效,则A国不得以其国内法规定来对抗其承担的国际义务
B.由于该条约尚未生效,A国不得缔结该条约
C.A国在缔结条约时,无义务对与A国法律冲突的条款作出保留
D.A国在缔结条约时,有义务先行修改与该条约相冲突的A国法律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条约法——条约的缔结。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上,目前国际法中尚无关于国内法与国际法关系的具体、统一、完整的规则。从国际实践来看,首先在国际层面,国内立法不能改变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国家不得以其国内法规定来对抗其承担的国际义务,或以国内法规定作为违背国际义务的理由来逃避其国际责任。同时,国际法不得干预一国国内法的制定,除非该国承担了相关的特殊义务,例如,一国在国际法与国内法发生冲突时,由于优先适用其国内法造成其对国际法的违背,该国应承担相应的国家责任。AC正确。

部分中国企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 要求对原产于某国的某化工原材料进口产品进行相关调查。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决定征收反倾销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构成倾销的前提是进口产品对我国化工原材料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

R对不同出口经营者应该征收同一标准的反倾销税税额

C.征收反倾销税,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作出决定,商务部予以执行

D.商务部负责与反倾销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解决事宜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对外贸易管理制度____贸易救济措施____反倾销。《反倾销条例》第2条规定:“进 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倾销构成要素中给进口国产业造成的损害,不仅包括实质性损害,也包括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A正确。依第41条的规定,反倾销税应当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倾销幅度,分别确定。故B选项中关于反倾销税税额征收采取同一标准的说法错误。第38条规定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建议做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可知执行机关为海关,C错误。第57条规 定商务部负责与反倾销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 端解决事宜。”D正确。

下列关于举证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小明今年10岁,在学校受伤,学校说小明是在体育课上自己不小心受的伤,但是小明说是因为体育老师没有扶稳他致使他没准备好就从单杠上摔下来。学校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是小明自己过错造成伤害。
B.张大山在北京某野生动物园游览时,被性情异常的狮子袭击。动物园应当承担举证证明张大山确曾故意挑逗激怒狮子。
C.张大山为抄近道经常横穿一处用围墙围住的果园,某天因前晚暴雪,当张大山经过时树枝突然折断砸伤,果林的所有人无须承担举证证明张大山有过错的责任。
D.张大山的妻子十月怀胎之后在当地某著名私立医院分娩,期间孕妇及家属要求剖宫产,该私立医院未予实施,并劝其自然待产。后孕妇出现昏迷、呼吸心脏骤停的状况,抢救无效死亡。在张大山和医院的争议过程中,张大山发现该医院对孕妇分娩住院的病历部分医务人员签名存在涂改及签名与就治医务人员签名不一致。对此,医院应当举证证明不一致的原因。
答案:B,C,D
解析:
本题涉及举证责任倒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生活学习期间遭受人身损害,应当由教育机构承担举证责任,但是A选项中,小明已经10岁了,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而不适用前述举证责任倒置情形,A错误。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动物园应当承担举证责任,B正确。树木折断、果实坠落致人损害,应当由树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举证责任,因此C正确。患者有损害。医院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D选项中发现医院有篡改病历资料的情形,应当由医院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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