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知识点:国际投资法(1)
发布时间:2020-09-22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的知识点:国际投资法,一起来看看吧!
一、《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为了缓解或消除外国投资者对政治风险的担心,世界银行于1984年制定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草案,几经修订后于1985年在韩国汉城通过,依公约于1988年4月建立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ultilater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MIGA),该机构是世界银行集团的第五个新成员,直接承保成员国私人投资者在向发展中国家成员投资时可能遭遇的政治风险。中国于1988年4月30日批准该公约,是其创始会员国。
(一)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宗旨
通过自身业务活动来推动成员国之间的投资,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会员国投资,以补充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和其他国际性开发机构的活动,并对投资的非商业性的风险予以担保,以促进向发展中成员国的投资流动。
(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担保的主要内容
1. 承保风险
①货币汇兑险,承保由于东道国的责任而采取的任何措施,使投资人无法自由将其投资所得、相关投资企业破产的清算收入及其他收益兑换成可自由使用的货币,或依东道国的法律,无法将相关收益汇出东道国的风险。导致货币汇兑风险的行为可是是东道国采取的积极行为,如明确以法律等手段禁止货币的兑换和转移,也可以是消极地限制货币兑换或汇出,如负责业务的政府机构长期拖延协助投资人兑换或汇出货币。
②征收和类似措施险,承保由于东道国政府的责任而采取的任何立法或措施,使担保人对其投资的所有权或控制权被剥夺,或剥夺了其投资中产生的大量效益的风险。
③战争内乱险,承保影响投资项目的战争或内乱而导致的风险。战争和内乱险的发生并不以东道国是否为一方或是否发生在东道国领土内为前提,即如战争发生在投资东道国的邻国,但影响投资项目的正常营运或造成了某些破坏,则投资人仍可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取得赔偿。
④政府违约险,即东道国对担保权人的违约,且担保人无法求助于司法或仲裁部门对违约的索赔作出裁决,或司法或仲裁部门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作出裁决,或有这样的裁决而不能实施。
此外,依公约规定,应投资者和东道国联合申请和经机构董事会特别多数票通过,承保范围还可扩大到上述险别以外的其他非商业风险。
2. 合格投资者
《公约》第13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均有资格取得机构的担保:
①该自然人不是东道国的国民;
②该法人不具有东道国的法人资格或在该东道国设有主要营业地点;
③相关法人的经营以商业盈利为目的。
但如投资者和东道国的联合申请,且用于投资的资本来自东道国境外,经机构董事会特别多数票通过,可将合格投资者扩大到东道国的自然人、在东道国注册的法人以及其多数资本为东道国国民所有的法人。
3. 合格的投资
①投资形式:公约第12条规定了投资的形式,包括股权投资、非股权投资,经机构董事会特别多数同意,可将担保投资的范围扩大到其他任何形式的中长期投资,但出口信贷不在MIGA的担保范围之内。
②风险的避免:为了尽可能避免承保的投资遭遇政治风险,合格投资必须是经济上合理的投资;能对东道国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投资;符合东道国和投资者本国法律的合法投资;与东道国经济发展目标和重点相一致。
③投资开始的时间: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资本输入国对MIGA所承保的投资采取征收或国有化措施,MIGA要求有权取得担保的投资项目限于投保人提出申请注册之后才开始执行的投资项目。
4. 合格东道国
担保机构成立的目的是要促进生产性资金流向发展中国家,因此,《公约》第12条和第14条明确规定,机构只对向发展中国家成员领土内的投资予以担保,且要求外资必须能够在这些发展中国家得到公正平等的待遇和法律保护。
5. 代位权
《公约》规定,担保合同要求担保权人在向机构要求支付前,寻求在当时条件下合适的、按东道国法律可随时利用的行政补救方法。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一经向投保人支付或同意支付赔偿,即代位取得投保人对东道国或其他债务人所拥有的有关承保投资的各种权利或索赔权,各成员国都应承认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此项权利。
【经典真题】
甲国T公司与乙国政府签约在乙国建设自来水厂,并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投保。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国货币大幅贬值造成T公司损失,属货币汇兑险的范畴
B.工人罢工影响了自来水厂的正常营运,属战争内乱险的范畴
C.乙国新所得税法致T公司所得税增加,属征收和类似措施险的范畴
D.乙国政府不履行与T公司签订的合同,乙国法院又拒绝受理相关诉讼,属政府违约险的范畴
答案:D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C.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D.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B、兰艺咖啡店应以全部财产对陈阳承担还款责任
C、王曼不承担对陈阳的还款责任
D、兰艺咖啡店、王曼和罗飞对陈阳的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选项B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据此可知,兰艺咖啡店应先以其全部财产对陈某承担还款责任,不足的,由罗飞、王曼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选项C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据此可知,罗飞、王曼关于亏损承担的约定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因此,王曼亦应对陈阳承担还款责任。
选项D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可知,王曼与罗飞对陈阳的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他们与兰艺咖啡店之间不存在连带关系。
B.乙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窃取军人的手提包时,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有枪支仍然窃取,该手提包中果然有一支手枪。乙没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故不成立盗窃枪支罪
C.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
D.成立贩卖毒品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而且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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