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错过!2021年司法考试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1-05-30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已经确定,同学们都准备的怎么样了?大家清楚考试提交材料需要注意些什么吗?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些相关内容,一起了解一下!

一、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可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二、切记: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三、特别提示:

1、考生在申请时务必认真填写网上申请信息。

2、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年份、毕业院校等信息,并自行登录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

【注】经查询无对应结果的,应尽快通过学信网办理电子认证或申请书面认证报告。

四、注意事项

1、资格申请人无需提交证件照片。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信息统一印制。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或已过有效期的,请立即到公安机关办理正式居民身份证。提交临时身份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不能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识别的,请同时提交户口簿原件以供核对身份。

3、申请人毕业证书遗失的,请提交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4、申请人毕业证书的姓名、证件号码或出生日期等信息与身份证件不符的,或有变更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情况的,需要提交对应变更事项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相应证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函。

5、已经取得B、C类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现申领A类资格证书的,应在提交资格申请材料的同时,一并交回原B、C资格证。

6、申请人因出国留学、重大疾病、现役军人执行任务以及公务人员执行重大紧急任务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到现场申请的,可申请适当延期提交申请材料或者委托近亲属、单位相关人员代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延期提交申请材料的,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护照、签证复印件,重大疾病人员需提交医院诊断书,现役军人需提交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执行任务情况说明,公务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的情况说明。申请委托近亲属或单位有关人员代为提交申请材料的,除提交申请材料及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申请人本人领取。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现在正是备考法律职业资格的重要时期,望广大考生积极备考,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邢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邢某父母找到证人金某,证明案发时邢某正与金某在外开会,邢某父母提出申诉。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

A.继续执行原判决
B.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C.由再审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D.报省级法院决定中止原判决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申诉。《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最高法解释》第382条规定:“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本题中,邢某的父母找到证人金某证明案发时邢某与金某在外地出差,邢某可能因此而改判无罪,再审法院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故C选项正确,当选;A选项错误,不当选。D选项,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未规定,故D选项错误,不当选。本题选C。2012年之前的刑诉法规定,停止执行用“裁定”所以当年答案是B,但是现行刑诉法规定用“决定”停止执行。

依照法律规定,下列哪种情形是应当对行为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A: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属地位,是从犯
B:行为人在犯罪后自首又有一般立功表现
C:行为人在犯罪后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因其如实供述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
D:行为人构成犯罪,但犯罪时尚未达到18周岁
答案:D
解析:
【考点】法定量刑情节。详解:《刑法》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所以A选项不应选。根据《刑法》第67条和第68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又有一般立功表现的情形,立法并未明确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B选项不应选。《刑法》第67条第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因此C选项情形属于“可以”减轻处罚的,而非“应当”,C选项不当选。《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D选项应选。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选项。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承诺的迟延与迟到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迟延承诺
B.迟延的承诺一般视为新要约
C.迟到的承诺一般为有效的承诺
D.迟到的承诺一般视为新要约
答案:A,B,C
解析: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的承诺应视为新要约。迟到的承诺一般为有效的承诺。因此选项ABC正确,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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