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知识点:税法(4)
发布时间:2020-09-2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的知识点:税法,一起来看看吧!
六、车船税法
在我国,《车船税法》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
1.免征车船税: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2.减征车船税:
(1)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2)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3.税额:
(1)乘用车,商用车中的客车和摩托车以每辆为计税单位。
(2)货车、挂车和其他车辆以整备质量每吨为计税单位。
(3)船舶中的机动船舶与拖船、非机动驳船以净吨位为计税单位。
(4)游艇以艇身长度每米为计税单位,依照规定的年基准税率征收车船税。
4.车船税的申报缴纳和扣缴: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七、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是调整征税机关在税款的征收和税务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征管法的宗旨主要包括:
(1)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
(2)保障国家税收收入;
(3)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一)纳税人的权利
(1)信息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2)秘密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3)申请减、免、退税的权利。
(4)陈述权、申辩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5)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权。
(6)控告和检举权。
(7)奖励权。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8)请求回避权。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①夫妻关系;
②直系血亲关系;
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④近姻亲关系;
⑤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害关系。
(二)税务管理
税务管理包括三项制度: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和纳税申报。
1.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又称为纳税登记,是指纳税人在开业、歇业前或其他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重大变动,在法定期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书面登记的一项制度。税务登记可分为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自工商登记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1)税务登记证件具有重要作用,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①开立银行账户;
②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③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④领购发票;
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⑥办理停业、歇业;
⑦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2)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3)外出经营税务登记的管理制度。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账簿凭证管理。账簿凭证管理制度包括账簿凭证的设置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发票管理制度、账簿凭证的保管制度和税控装置制度等。
(1)账簿凭证的设置。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2)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备案制度。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3)发票管理制度。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4)账簿凭证的保管制度。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征税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的书面报告的一项制度。包括纳税申报的方式、期限、内容等方面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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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应让李进的父母代理李进参加正在进行的诉讼
B.应对李进作精神病鉴定,如果李进被确定有间 歇性精神病,法院应当判决李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人,同时宣布合同无效
C.应裁定中止原诉讼,由李进的父母另行提起确 认李进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别程序
D.李进的父母不是本案当事人,其主张不应采纳
B.甲购买了一辆蓝鸟车,登记在乙的名下,并租给乙使用,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丙,自辆车交付丙时起,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C.甲购买了一辆奥迪车,登记在自己名下,并租给乙使用,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丙,自辆车交付丙时起,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D. 甲盗得一辆奔驰车,租给乙使用,乙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丙,自辆车交付丙时起,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本题19分)
案情:
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黎某赔偿损失,并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诉讼中,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江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问题:
1.王某、江甲、江乙是否为本案当事人?各是什么诉讼地位?为什么?
2.原告甲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公司制作的王某办公室损坏设备登记表、对损坏设备拍摄的照片、律师尚某调查江乙的录音资料。上述材料能否作为本案证据?如果能,分别属于法律规定的何种证据?
3.甲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委托律师尚某代理诉讼的授权委托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字样,尚某根据此授权可以行使哪些诉讼权利?为什么?
4.一审法院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依法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5.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黎某解决甲公司拖欠工资问题的途径有哪些?
(本题19分)
1.【参考答案】
(1)王某不是本案当事人,因为本案是以甲公司名义提起诉讼的。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代表甲公司参加诉讼。(2)江甲不是本案当事人,因为他未参与本案毁坏财物的行为。江甲是江乙的法定诉讼代理人。(3)江乙是本案当事人,因为江乙是致害人。江乙是本案共同被告之一。
【考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地位
【详解】
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因此,本案中,甲公司作为原告,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王某进行诉讼。另外,江乙与黎某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因此江乙应以共同被告的身份参加诉讼。因为江乙为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江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
2.【参考答案】
(1)损坏设备登记表不能作为本案证据;(2)照片可以作为本案证据,属于物证;(3)录音资料可以作为本案证据,属于视听资料。
【考点】证据的法定种类
【详解】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民事诉讼证据应当是在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而不是在案件发生之后形成的。本案中,损坏设备登记表形成于案件发生之后,因此不能作为本案的证据。 201 2年《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通过其外部特征和自身所体现的属性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它不受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法庭上物证的出示原则上应当是原物,在原物无法或不便出示时,可以出示原物的照片,因此,本案中对损坏设备拍摄的照片应当属于物证。视听资料指的是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像、活动影像和图形。本案中律师尚某调查江乙的录音资料属于视听资料。
3.【参考答案】
尚某除不能进行和解、变更诉讼请求、承认对方诉讼请求、增加和放弃诉讼请求、撤诉以及上诉之外,其他诉讼权利均可行使。因为甲公司对律师尚某的授权属于一般授权,尚某可以行使属于一般授权范围内的各项诉讼权利。
【考点】代理的权限
【详解】
《民诉意见》第69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因此,本案中甲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委托律师尚某代理诉讼的授权委托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字样,尚某根据此授权只可以行使一般的诉讼权利。
4.【参考答案】
(1)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因为主体不适格;(2)法院应当裁定驳回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因为这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只有经过劳动仲裁后,才能向法院起诉。
【考点】一审程序对诉讼请求的处理
【详解】
根据“法官不得拒绝裁判”原则,对于当事人所提出的所有诉讼请求,法官都应当作出裁判,而不得漏判。因此,一审法院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裁判。但因为赔礼道歉请求权应当属于被侵害人本人,因此本案中甲公司无权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因为甲公司主体不适格,法院应裁定驳回其诉讼请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第5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对于劳动争议案件而言,劳动仲裁是必经程序,只有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因此,本案中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应被驳回。
5.【参考答案】
黎某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劳动报酬问题:(1)与甲公司协商解决;(2)请工会或第三方与甲公司协商解决; (3)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如果不服劳动仲裁,且黎某要求给付的劳动报酬数额高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考点】欠薪的法律解决途径
【详解】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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