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来了解!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05-03
近两年来,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非常火热,参加的考生一年比一年多,很多第一次参加报名的同学对于考试存在很多疑惑,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一下司法考试的相关实施办法,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场秩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则。
二、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则。
三、应试人员应当尊重监考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第二章一般规定
四、应试人员应当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经考务安全管理系统核验身份后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无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五、应试人员在考试前四十五分钟内可以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结束前六十分钟内,应试人员经监考员同意后可以交卷离开考场。
六、应试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考试纪律:
1、不得在考场内喧哗、走动等影响他人考试或者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喧哗等影响考试秩序
2、不得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或者以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信息
3、不得与他人交换试卷(答卷),不得窥视、抄袭他人答卷或者同意他人抄袭
4、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答题
5、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和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不得抄写试题或者以任何形式将试题信息进行记录、存储、传输出考场
6、不得有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七、应试人员除携带必需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书籍、笔记本、纸张、报刊、电子用品、存储设备及通信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提供文具的,应试人员不得自行带入。
八、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当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供监考员查验。
九、应试人员违反本规则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三章计算机化考试
十、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开始前,根据监考员的要求和提示,登录考试系统,填写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阅读考生须知、注意事项等,核对考试相关信息并进行确认。遇有无法登录、计算机系统或网络通讯故障、信息错误等情形的,应试人员应当及时向监考员报告。
十一、应试人员应当按照监考员的指令和规定的步骤操作计算机,使用鼠标和键盘在设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并保存答题结果,不得执行其他操作。
十二、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擅自关闭计算机、调整计算机显示屏摆放位置和角度、搬动主机箱、更换键盘和鼠标等外接设备,不得在考试机上插入硬件和安装软件。
十三、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出现试题内容显示不全、识别率低、切换缓慢等情形的,可以举手报告,经监考员同意后询问。
十四、考试期间,如出现网络故障、电力故障、设备故障等异常情况的,应试人员应当及时向监考员报告,服从监考员安排,耐心等待解决。
非因应试人员自身原因出现的设备故障导致延误答题的,可以按规定进行补时、补考。
十五、应试人员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试卷下载延迟、题目漏答、考试设备损毁、电子答题数据上传有误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十六、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应试人员应当立即停止答题,系统自动回收电子答题数据。应试人员应当待监考员确认电子答题数据全部上传后,有序离开考场。
十七、应试人员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录、答题、保存电子答题数据,导致系统不能正确记录相关信息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章纸笔考试
十八、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开始后三十分钟内,按照要求在试卷(答卷)标明的位置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供监考员现场查验。
应试人员不得在答卷上标记或者在非署名处署名。
十九、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用笔,在答卷设定的答题区域作答。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二十、因应试人员自身原因致使试卷(答卷)损毁、污皱的,不予更换。
二十一、因应试人员自身原因损坏试卷(答卷),填写(填涂)不清,错填、漏填姓名、准考证号,或者答题位置错误、顺序颠倒,导致无法识别姓名、准考证号,无法扫描和判读答题内容或者导致答题评分失准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二十二、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但遇有试卷(答卷)分发错误、印刷不清等问题的,可以举手并经监考员同意后询问。
二十三、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应试人员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将纸质试卷(答卷)和考场配发材料放置在桌面上,经监考员核验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关于2021年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同学们能有所帮助,今年准备报名参加考试的同学现在也应该积极备考了,学习贵在坚持,一起加油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决定自己审理
B.指定本辖区乙县法院管辖
C.书面告知田某向甲县法院起诉
D.报请省高级法院确定
B、如该企业和金某在中国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胜诉方可依据中国和相应国家签订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的相关规定或依韩国法律,请求韩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承认和执行中国法院的生效判决
C、因金某已离开中国,中国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
D、可以金某欠工人工资和租赁费一事向韩国提出引渡
A.甲公司与乙公司无权以协商方式行使抵押权
B.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抵押权行使达成的协议效力未定
C.丙公司有权主张撤销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达成的抵债协议
D.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
考点:抵押权
讲解:根据《物权法》第195条第1款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撖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本题中,甲公司负债累累,却将自己价值2000万元的大楼以1000万元的价格抵债给乙公司,致使无力偿还其他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其他债权人有权主张撤销该行为,故C、D选项正确。根据上述法条可知,A、B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C、D两项。
B.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C.擅自泄露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
D.受雇人离职后擅自泄露雇主的商业秘密
E.由于债务人的原因,债务人未按期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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