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了解!哪些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易混淆题型

发布时间:2021-07-09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同学们都准备得怎么样了?很多第一次接触考试的同学对于题型很感兴趣,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一些司法考试的易混淆知识点,一起了解一下!

一、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的区别

1、事实行为不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法律行为表示为必备要素;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法律行为依据行为人表示的内容而产生法律后果;

3、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4、事实行为包括无因管理、正当防卫、不当得利、侵权行为、紧急避险等;

5、比如侵权行为的后果是引起侵权责任,而侵权行为人并没有这样的意思表示。行为人在作出行为之时也有意思表示,但是其意思表示的目的与法律结果不同,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目的可能是为了使自己获得利益,但是法律规定的后果却是侵权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所以侵权行为就是事实行为。

二、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区别

1、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区别:前者的主体是现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后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

2、受贿罪共犯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区别:如果有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将收受财物以及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两个方面告知了国家工作人员,则构成受贿罪的共犯;如果没有告知,或者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而没有将收受贿赂告知国家工作人员,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三、如何区分主犯和首要分子

首要分子分为两种:一是犯罪集团中的犯罪分子;二是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犯罪集团中的主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因为除了首要分子以外,其他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是主犯,但他们不是首要分子。在聚众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原则上也可以认定其中的首要分子是主犯。但在聚众犯罪并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如刑法规定只处罚首要分子,而首要分子只有一个时),不存在主犯、从犯之分,其中的首要分子当然无所谓主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考试临近,望广大考生积极备考,预祝大家考试顺利,想要了解更多考试相关资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李根诉刘江借款纠纷一案在法院审理,李根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法院扣押刘江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时质押给该公司的两块名表。法院批准了该申请,并在没有征得该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采取保全措施。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一般情况下,某小额贷款公司保管的两块名表应交由法院保管

B.某小额贷款公司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了对两块名表的质权

C.某小额贷款公司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了对两块名表的优先受偿权

D.法院可以不经某小额贷款公司同意对其保管的两块名表采取保全措施

答案:A,B,C
解析:
选项A、B说法错误。《民诉解释》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据此可知,法院对两块名表采取扣押措施时,一般由某小额贷款公司保管,且该公司不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对两块名表的质权。选项C说法错误。《民诉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据此可知,某小额贷款公司不会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对两块名表的优先受偿权。选项D说法正确。法院对两块名表采取保全措施后,对某小额贷款公司享有的质权及优先受偿权无影响。因此,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无需经该小额贷款公司同意。

某商业银行决定推出一批新型理财产品,但该业务品种在已获批准的业务范围之外。该银行在报批的同时要求下属各分行开展试销。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

A.该业务品种应由中国银监会审批
B.该业务品种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C.因该业务品种在批准前即进行试销,有关部门有权对该银行进行处罚
D.该业务品种在批准前进行的试销交易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商业银行的业务批准。 A、B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据此,增加业务范围之外的新品种需要经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故A项正确,B项错误。
《合同法解释(二)》第14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6条有关商业银行业务范围批准的规定属于管理性规定而不是效力性规定,商业银行违规销售新产品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故D项错误。
C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5条第3项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的;……”据此,C项正确。
D项:《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甲委托乙将自有海鲜运往市场出售,但是乙的车辆行至途中突然抛锚。此时甲的电话无法接通,为了防止海鲜在炎热的夏天变质而影响出售,乙委托恰巧经过的同村人丙代为将海鲜运往市场出售。不幸的是,丙在卸货过程中不小心将部分海鲜倒在地上(事后查明是轻过失),因此销售额少了2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未经甲同意,乙不享有复任权
B.丙是甲的代理人
C.丙是乙的代理人
D.若丙有偿提供此次帮助,其需要对甲的损失承担责任
答案:B,D
解析:
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本题满足紧急情况的要求,应当乙可未经甲的同意复任丙为代理人,选项A错误。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而非代理人的代理人。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合同法》第1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丙有偿代理,则在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代理人丁都要向甲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选项D正确。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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