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知识点:托收
发布时间:2020-09-22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的知识点:托收,一起来看看吧!
一、概念
托收是由银行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单据,向付款人收取货款或承兑、交付单据或按其他条件交付单据的结算方式。在托收付款下,付款人是否付款是依其商业信用,银行并不承担责任,银行所起的作用仅是一种代理收款作用,因而托收对卖方来说意味着一种风险。
1995年国际商会公布了新修订的《托收统一规则》,又称522号出版物,该规则仅适用于银行托收,仅适用于托收指示中注明该规则的托收。在规则与一国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抵触时,法律规定优先,即当事人的选择不得违背有关国家国内法中的强制性规定,如外汇管制的规定等,该规则并不涉及当事人的能力和有关效力问题。
二、当事人
①委托人,又称出票人,是开立汇票委托银行收款的债权人,也是贸易合同中的卖方;
②付款人,是贸易合同中的买方;
③托收行,托人行为接受出票人的委托向国外收取货款的银行,通常为卖方所在地银行;
④代收行,代收行为受托收行的委托,代理托收行直接向付款人收款的银行,通常为买方所在地银行。
三、程序
①委托人(卖方)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托收申请,填写托收指示书,卖方通常会开出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依《托收统一规则》的规定,送交托收的汇票和装运单据等单据,必须附有一份完整和明确的托收指示书;
②托收行(卖方所在地银行)接受申请后,委托其在买方的往来银行(代收行)代为办理收款事宜;
③代收行向买方作付款提示或承兑提示,在付款人付款后通知托收行,托收行即向卖方付款,如付款人拒付,则由代收行通知托收行,再由托收行通知卖方。
四、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①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是委托关系;
②委托人与付款人之间是货物买卖合同关系,也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关系;.
③委托人与代收行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
④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是业务代理关系,或属于同一银行的分支机构;
⑤代收行与付款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付款人是否付款是依其对托收票据的付款责任。
五、种类
依汇票是否附有单据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①光票托收:指委托人开立不附货运单据的汇票,仅凭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的托收方式。
光票托收的汇票依付款时间的不同,又可分为即期和远期两种,对于即期汇票,代收行应立即向付款人提示并要求付款;对于远期汇票,代收行则先要向付款人提示汇票要求承兑。光票托收的风险较大,因此一般只用于样品费、佣金、货款尾数等的结算。
②跟单托收:指委托人开立附商业单据的汇票,凭跟单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的托收方式,或不使用汇票的商业单据托收方式。
跟单托收又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付款交单指代收行在买方付清货款后才将货运单据交给买方的付款方式;承兑交单指在开立远期汇票的情况下,代收行在接到跟单汇票后,要求买方对汇票承兑,在买方承兑后即将货运单据交付买方的托收方式,承兑交单的风险大于付款交单。
六、银行的义务及免责
(一)义务
①银行应严格按托收指示履行责任,一切托收单据必须附有托收指示书,托收指示必须完整明确,在接受托收后,银行严格按托收指示办理托收;
②保证汇票和装运单据与托收指示书的表面一致,如发生任何单据有遗漏,应立即通知发出指示书的一方;
③无延误地通知托收结果,包括付款、承兑、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等。
(二)免责
《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规定了银行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主要包括:
①对收到单据的免责。银行只负责确定收到的单据和托收指示所列是否一致,如果发现单据丢失,应毫不迟延地通知托收指示方,除此之外没有进一步的义务,如果单据没有列入清单,托收行不涉及代收行收到的单据的种类和数量的争议;
②对单据的有效性免责。银行只须核实单据在表面上与托收指示书一致,此外没有进一步检验单据的义务;代收行对承兑人签名的真实性或签名人是否有签署承兑的权限概不负责;对单据的形式、充分性、准确性、真伪性及法律效力不负责任;对单据中规定的或附加的一般或特殊的条件不负责任;对单据所代表的货物的描述、数量、重量、质量、条件、包装、交付、价值或存在,不负责任;对托运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收货人、保险人或任何其他的诚信、行为或不行为、清偿能力、履行或资信,不负责任;
③对寄送途中的延误、丢失及翻译的错误,不承担责任。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对由于任何通知、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发生延误或失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对电报、电传、电子传送系统在传送中发生延误、残缺和其他错误,或对专门性术语在翻译上和解释上的错误,概不负责;
④对受指示方的行为免责。为执行委托人的指示利用其他银行的服务,一切风险和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银行对于所转递的指示未被执行不承担责任,但指示另一方提供服务的一方,应受外国法律和惯例对受指示方施加的任何义务和责任的约束,并应对被指示方进行偿付;
⑤对不可抗力免责。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对由于自然灾害、暴动、骚乱、叛乱、战争或银行本身无法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或对由于罢工或停工致使银行营业间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不负责;
⑥在汇票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时,若托收指示书上无特别指示,银行没有作出拒绝证书的义务。
【经典真题】
修帕公司与维塞公司签订了出口200吨农产品的合同,付款采用托收方式。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经检验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维塞公司拒绝付款提货,并要求减价。后该批农产品全部变质。根据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代收行未执行托收行的指示,托收行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对修帕公司承担责任
B.当维塞公司拒付时,代收行应当主动制作拒绝证书,以便收款人追索
C.代收行应无延误地向托收行通知维塞公司拒绝付款的情况
D.当维塞公司拒绝提货时,代收行应当主动提货以减少损失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 20日
C. 30日
D. 10日
B:二审法院将不服本院裁判的刘某抢劫案的申诉交一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审查后直接作出处理
C:李某对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的申诉,最高法院可以直接处理,也可以交原审法院审查。交原审法院审查的,原审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逐级报最高法院审定
D:高某受贿案的申诉,经两级法院处理后不服又申诉,法院不再受理
B.甲乙两国对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必须承认
C.调查委员会可以对争端的是非曲直作出判定
D.甲乙两国的行为属于和解
a.甲失踪3年杳无音信,其妻到法院要求宣告甲失踪
b.乙欠丙3000元钱迟迟不还,丙无奈之下请求 法院向乙发出支付令
c.甲货轮和乙客轮在大连港内发生碰撞,甲方向 当地海事法院起诉请求索赔
d.戊与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以戊工作能 力欠缺为由未足额支付合同中规定的月薪,戊向劳动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现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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