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备考攻略你都了解吗?

发布时间:2021-06-17


近两年来,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非常火热,2021年司法考试报名通道均已开启,很多第一次接触的小伙伴对于备考无从下手,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些相关攻略,一起了解一下!

一、 讲义真题不能少

1、教材讲义最少要研读三遍,对每一个知识点的来龙去脉都要理解。反复观看老师的教学视频以及课程讲义,并标记好重点难点。

2、历年真题最少要练习五遍,对每一个选项的前后关联都要掌握。真题为主,平时多练习;模拟题为辅,闲暇时间可以做下模拟题。

3、上了考场后,你可能会觉得考试内容和自己学习的有很大差异,但成绩出来之后,你会发现你的努力与成绩是成正比的。

二、老师选对是关键

1、无论什么考试,老师都很重要。尤其是法考,选对老师能让你的备考事半功倍,而选错老师不仅会打击积极性,还会浪费你的宝贵时间。

2、如果只听他人的推荐和建议,看似好像节省了挑选老师的时间,但其实适合别人的并不一定适合自己,一旦开始复习后才发现老师并不合适,又要中途更换,重新熟悉其他老师的教学方式,就会造成极大的时间浪费。

三、劳逸结合很重要

1、在备战法考时,我们不仅要注意劳逸结合,更重要的是做好情绪调节。

2、在图书馆、自习室忙碌了一天的学习后,可以去跑跑步、打打球,放松一下疲乏的身体;还可以听听歌、写写日记,释放一下累积的情绪。

3、在复习不顺时,小伙伴们要学会安慰自己,给自己加油鼓气。距离考试越近,越要给自己减压。法考是注定孤独的旅行,我们要坚定信念,学会做自己的观众。

四、备考一定要趁早

1、新的法考时代,就要有新的备考思维,备考必须趁早,战线不怕拉长。

2、越早开始,才能有越多的时间一遍一遍地反复研习知识点、练习真题,知识体系才能越来越完善,解题速度才能越来越快。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高效率的备考一定是在计划中有条不紊的进行,趁现在还有时间,好好规划一下你的备考计划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由于专车公司招聘的驾驶员必须获得专车驾驶许可证,该许可需经县交通局初步审查,再由市交通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许可决定。对此,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县交通局应当在20日内审查完毕后将材料转送市交通局
B.市交通局在审查时可以要求哒哒公司提供之前已经向县交通局提交过的材料以便核实
C.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可以收取成本费
D.如果该许可未能获得批准,哒哒公司提起行政诉讼的,应以县交通局与市交通局作为共同被告
答案:A
解析:
(1)对于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其最终作出许可决定的总时限并无特殊之处。只是为了避免下级过于拖沓,《行政许可法》对下级初审查时间作出了限制,要求下级机关自其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当然,法律、法规作出例外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A选项正确。 (2)对于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上级机关不得要求当事人重复提交已经向下级机关提交过的相关材料,所以,B选项错误。 (3)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故C选项错误。 (4)D选项考查的是经批准的行为被告资格确认问题。对于经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救济,究竟告上级,还是告下级,适用口诀是“诉讼看名义,复议直接告上级”。由于诉讼采用看名义的标准,县交通局初步审查(如秘书一般,负责筛选材料、提供初步意见),再由市交通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许可决定,根据看名义的标准,被告应该是市交通局。所以,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A。

某宾馆与制衣厂订立了一份服装加工承揽合同,规定制衣厂为宾馆加工制作工作服500件,面料由宾馆提供。合同附则部分规定:“合同经公证生效”。合同签订后,未办理公证手续。宾馆向制衣厂提供了60%的面料,制衣厂如约加工。由于宾馆资金紧张,宾馆提出变更合同,加工服装减为300件,并中止剩余服装所需面料的供应,制衣厂不同意。制衣厂完成300件服装的加工后,将服装送至宾馆,宾馆按60%的货款进行结算。制衣厂要求宾馆继续履行合同和支付违约金。本案中,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B:合同成立且生效
C:制衣厂请求支付损害赔偿金应予支持,请求履行合同不予支持
D:制衣厂请求支付损害赔偿金和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均应支持
答案:B,C
解析:
《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该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本题中,合同虽未经公证,但因其已经履行主要义务,该合同成立且生效,不宜因缺少形式生效要件而认定其无效,故A项错误,B项正确。另外,考生亦可根据本题是多选题,题中四个选项只有A项是表明合同尚未生效,而B、C、D三项均表明合同业已生效,故A项不能选。依《合同法》第251条规定,本题中所涉合同是典型的承揽合同。《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故C项正确,D项错误。

乙共享单车公司从甲自行车生产公司购买了1000辆自行车,但是其中10辆存在质量问题。乙公司收到甲公司交付的1000辆自行车后的第三天,因存放自行车的仓库意外失火,导致1000辆自行车全部毁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损失应当由乙公司承担,因为该批自行车已经交付给乙公司
B.该损失应当由甲公司承担,因为甲公司存在违约行为
C.该损失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平均分担,因为双方都没有过错
D.因自行车均已灭失,故乙公司无权就10辆自行车的质量问题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风险负担的问题。《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自行车已经交付给乙公司,故乙公司应当承担自行车毁损的风’险,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选项C错误。《合同法》第149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因此,选项D错误。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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