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知识点:国际商事仲裁(2)

发布时间:2020-09-22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的知识点:国际商事仲裁,一起来看看吧!

(三)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机构

《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仲裁法司法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依照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可见,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都有权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在仲裁机构作出决定前,发生冲突时由人民法院裁定,在仲裁机构作出决定后,法院不再受理。

【经典真题】

中国A公司与甲国B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合同争议提交中国C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在中国,但对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后因货物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中国A公司依仲裁条款向C仲裁委提起仲裁,但B公司主张仲裁条款无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审查问题,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12-01-78)

A.对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C仲裁委无权认定,只有中国法院有权审查

B.对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如A公司请求C仲裁委作出决定,B公司请求中国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中国法院裁定

C.对本案仲裁条款效力的审查,应适用中国法

D.对本案仲裁条款效力的审查,应适用甲国法

答案:BC

(四)仲裁协议效力确认案件的管辖法院

2017年《仲裁司法审查规定》第二条规定,“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第四条规定,“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应提交的材料

《仲裁司法审查规定》第五条规定,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仲裁协议正本或者经证明无误的副本。当事人提交的外文申请书、仲裁协议及其他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 下列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A.无论现代法律还是古代法律,都不直接调整人的思想,不直接对人的意识、观念发生影响
B.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认为法律的安定性是法律的第一项使命
C.法律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一种共识
D.强制性是法律固有的特征,其他社会规范不具有强制性

答案:A,D
解析:
。现代法律与古代法律的不同之处在于,现代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不直接调整人的思想,不直接对人的意识、观念发生影响;法律具有强制性,但强制性不是法律所独有的。

国际私法的规范包括统一实体规范,统一实体 规范采用直接调整的方法来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下列条约中属于统一实体规范的是哪几项?( )


A.《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B.《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C.《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

D.《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私法概述____国际私法的规范。《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属于统一实体规范。

某公司从一家跨国公司购进一套生产无油方便面的技术设备,因自身技术力量薄弱,无法进行生产出合格的产品,遂与某科技大学签订技术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提供技术开发所需的全部科研经费,并且支付报酬10万元,并派出3名技术人员协助参与开发工作,主要是购买所需器材、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等。科技大学派出食品工程学院的张教授负责此项开发工作,最后成功开发出无油方便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如果申请专利,申请权属该公司与某科技大学
B.如果申请专利,申请权属某科技大学
C-如果申请专利,申请权属该公司
D.如果申请专利,申请权属张教授

答案:B
解析:
公司与科技大学之间是委托关系,《专利法》第8条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托人。题目中,双方对申请专利的权利未作约定,故应当由受托人科技大学享有。并且,科技大学张教授的开发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专利法》第6条第1款规定,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据此,科技大学享有申请专利权。因此,B正确,A、C和D错误。

A市检察机关接到对该市政府某工作部门的公务人员刘某涉嫌非法拘禁的举报,遂对刘某进行了初查。检察机关的哪些初查措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

A.搜查其房屋
B.讯问刘某
C.将可能知情的刘某配偶传唤到宾馆询问
D.对刘某拘留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搜查。A项搜查其房屋错误。《高检规则》第173条规定,在初查过程中,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初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不得对初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初查对象的财产,不得采用技术侦查措施。C项将其配偶传唤到宾馆询问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除此之外。不可以另行指定询问地点。D项中对张某的拘留不符合在侦查中拘留的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诉讼法》第16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81条,第82条第(4)项、第(5)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另外根据上述《高检规则》第173条的规定,检察院也不得在初查阶段拘留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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