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择模拟题精选(23)

发布时间:2020-08-20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有在复习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考的选择题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约定甲于2018年3月1日还本付息。丙提供保证,与乙约定在甲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由丙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丁以自己的奔驰车为甲的债务提供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因甲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乙于2018年11月1日起诉甲,获得生效判决后对甲强制执行,甲的财产不能清偿借款。现乙请求丙、丁承担担保责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有权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B.乙无权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C.乙有权请求丁承担担保责任

D.乙无权请求丁承担担保责任

【考点】保证责任

【答案】BC。解析:《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故丙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丙未与乙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应为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9月1日。债权人乙于2018年11月1日起诉,保证期间已经经过,保证人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A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

《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甲对乙的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018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1日,乙于2018年11月1日起诉的行为将引起甲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甲对乙的债务的诉讼时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重新起算2年。同时,乙申请对甲强制执行亦将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自强制执行无效果之日起重新起算2年。《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甲对乙的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尚未经过,乙有权对丁的车辆行使抵押权。C项正确,当选。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C。

【思路点拨】本题主要考查保证责任,但也考查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一定的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既有普通合伙人又有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B.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有限责任
C.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建立的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
D.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
E.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需要执行公示制度
答案:C,D,E
解析:
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其实也属于普通合伙,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所以选项A错误。(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选项B错误。

关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

B.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可以查阅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

C.辨认律师认为在侦查期间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随案移送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调取

D.法院在开庭前7日给辩护律师送达起诉书副本,辩护律师可以以此为理由拒绝出庭辩护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辩护律师在不同阶段的诉讼权利A.选项,《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4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可见,辩护律师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才能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A选项错误。B.选项,《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可见,辩护律师行使阅卷权的起始时间为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不享有阅卷权,在侦查终结前不能查阅起诉意见书,故B选项错误。需要指出的是,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不享有阅卷权,但是按照《六机关规定》第6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具体包括: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当时己查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情况以及侦查机关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情况。C.选项,《刑事诉讼法》第41条规定:"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据此,C选项正确。D.选项,《律师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据此,辩护律师有权拒绝辩护只有三种情形:一是委托事项违法;二是委托人利用辩护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三是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本案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形之一,故辩护律师无权拒绝辩护。D选项错误。

甲以20万元从乙公司购得某小区地下停车位。乙公司经规划部门批准在该小区以200万元建设观光电梯。该梯入梯口占用了甲的停车位,乙公司同意为甲置换更好的车位。甲则要求拆除电梯,并赔偿损失。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建电梯获得规划部门批准,符合小区业主利益,未侵犯甲的权利
B:即使建电梯符合业主整体利益,也不能以损害个人权利为代价,故应将电梯拆除
C:甲车位使用权固然应予保护,但置换车位更能兼顾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
D:电梯建成后,小区尾房更加畅销,为平衡双方利益,乙公司应适当让利于甲
答案:A,B,D
解析:
【考点】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详解】《物权法》第4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117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本题中的甲对停车位拥有用益物权,尽管建电梯获得规划部门批准,符合小区业主利益,占用甲的停车位侵犯了甲的用益物权是不争的事实,因此A项当选。《物权法》第7条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此即民法上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在物权法上的反映。据此,甲不能要求将电梯拆除,B项当选。甲虽不能要求拆除电梯,但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而置换车位属于代物清偿,是债的履行的一种方式,因此C项表述正确,不当选。《侵权责任法》第19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由此可见,民事责任的承担以补偿被侵权人的损失为原则,甲无权要求获取更多利益,因此D项表述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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