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择模拟题精选(21)
发布时间:2020-08-20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有在复习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法考的选择题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张三是甲银行的信用卡持卡人,其持信用卡到接受信用卡消费的乙商场刷卡消费10万元。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张三和甲银行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
B.张三和甲银行之间形成借款合同关系
C.甲银行和乙商场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
D.乙商场有权要求张三付款10万元
【考点】民事法律关系
【答案】ACD。解析:张三持信用卡在乙商场消费,由甲银行向乙商场付款,这是一种无名合同关系,参照委托合同的规定处理。张三应依消费金额向甲银行还款,张三和甲银行之间形成借款合同法律关系。A项错误,当选。B项正确,不当选。
张三和乙商场之间构成买卖合同关系。C项错误,当选。
乙商场负有向信用卡持卡人给付商品的义务。甲银行在乙商场完成对第三人的给付之后,乙商场有权要求甲银行付款。D项错误,当选。
故本题选ACD。
【思路点拨】根据题干判断属于哪种民事法律关系,需要对各种民事法律关系能够了解。
2.甲工厂因建造办公楼,与乙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乙承建该办公楼建设工程。楼房建好后,甲因向丙银行借款(本息合计)1000万元,将该办公楼抵押给丙,双方办理了办公楼的抵押登记,但未办理办公楼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竣工验收合格后,甲尚欠乙工程价款600万元,乙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限,甲仍未支付。丙见状行使抵押权,将办公楼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拍卖,共获价款1200万元(经法定机构评估,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变卖的价款为500万元,办公楼变卖的价款为700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A.物权优先于债权,对于变卖办公楼的700万元,丙银行优先于乙受偿600万元
B.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对于变卖办公楼的700万元,乙优先于丙受偿600万元
C.登记为不动产抵押设立的生效要件,丙对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变卖所得500万元价款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D.若乙将对甲享有的600万元工程价款债权让与丁,对办公楼拍卖所得700万元,丁优先于丙银行优先受偿600万元
【考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答案】B。解析:《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乙对在建工程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人。A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因丙已经办理了办公楼的抵押登记,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视为一并抵押,丙对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享有抵押权。C项错误,不当选。
《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承包人对在建工程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具有专属性,不随债权转让而转让。乙将对甲的600万元工程价款债权让与丁之时,丁不能取得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
【思路点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是建设工程合同的重点也是难点内容。需要考生注意记忆。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一定的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制定政府规章对国务院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变通
C.自治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变通
D.自治县制定的单行条例须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立法法》第91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据此,地方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的效力等级相同,二者之间无变通之说,故从这个意义上,B项也是错误的。
《立法法》第75条第2款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据此,自治条例不得对宪法的规定作变通,故C项“自治条例可以……对宪法……的规定进行变通”说法错误。
《立法法》第75条第1款规定:“……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立法法》第98条第(3)项规定:“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故D项对。
B.多数人之债
C.选择之债
D.种类物之债
A:主体具有恒定性
B:双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完全对等
C:对当事人在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直接作出判决
D: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方面限制适用调解
《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法院不仅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审查其是否明显不当。故A项正确。从《行政诉讼法》第70条看,选项B、C正确。行政权与司法权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活动领域。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并且必须在法定范围内进行。因而,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只能限于合法性。否则,国家职能分工的平衡状态将被打破。故D项正确。
行政诉讼主体具有恒定性,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组织,一般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做行政诉讼的被告。故A项正确。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完全对等。例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起诉权,而作为执行公务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就没有起诉权,也没有反诉权。被告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而原告并不承担此项举证责任。故B项错误。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审理的重点是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法院有权对行政行为作出维持、撤销、变更、履行等判决,但通常不对当事人在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直接作出判决。故C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6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行政诉讼中,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部分禁止适用调解,法院在诉讼中不得调解当事人双方争议,也不得以调解结案。故D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此处的“行政行为”是指被诉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审理和裁判的内容是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故本题应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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