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事诉讼法》模拟试题(2020-10-21)
发布时间:2020-10-2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事诉讼法》的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法官齐某从A县法院辞职后,在其妻洪某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从业。关于齐某与洪某的辩护人资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齐某不得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B.齐某和洪某不得分别担任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C.齐某和洪某不得同时担任同一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D.洪某可以律师身份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考点】辩护人的范围与人数
【答案】D
【解析】齐某可以作为A县法院审理案件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担任辩护人。《刑诉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担任其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律师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立足点在于保障当事人的权利。法律和司法解释并不禁止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也不禁止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同一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相反在一些案件中由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辩护人更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六机关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禁止一名辩护人为两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虽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本题中,齐某已经从A县法院辞职,A县法院已经不是洪某配偶所任职的法院,法律并不禁止此时洪某以律师身份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D项说法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D。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格式条款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
D.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
E.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的格式条款
A在甲申请再审时,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停止原判 决的执行
B.原告认为原审有错误的,可以向生效判决的上 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行为
D.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的行为
A.当事人要求不公开的
B.涉及个人隐私的
C.涉及国家秘密的
D.法律另有规定的
B.婚姻登记机关的行为如果违法,则人民法院应该受理甲的诉讼请求,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
C.甲无权提起诉讼,因为婚姻登记属于特定的人身权利,与甲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D.甲与乙的继承纠纷应该通过民事纠纷的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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