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事诉讼法》模拟试题(2020-10-21)

发布时间:2020-10-2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事诉讼法》的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在朱某危险驾驶案的辩护过程中,辩护律师查看了侦查机关录制的讯问同步录像。同步录像中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A.后续讯问的侦查人员与首次讯问的侦查人员完全不同

B.朱某请求自行书写供述,侦查人员予以拒绝

C.首次讯问时未告知朱某可聘请律师

D.其中一次讯问持续了14个小时

【考点】讯问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时间

【答案】BCD

【解析】关于讯问人员,《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只要求必须2名侦查人员进行,并未要求每一次讯问的侦查人员保持相同。A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B项说法错误,当选。

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C项说法错误,当选。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本案系危险驾驶案件,并非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连续讯问14个小时已构成疲劳审讯。一次讯问持续14小时违反法律规定,D项说法错误,当选。

故本题选BCD。

【相关知识点】

询问犯罪嫌疑人的时间:

(1)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两次传唤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2小时。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注意】不得连续拘传、讯问24小时。

(3)对于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或者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因涉及人数众多,影响面广,当地领导私下曾有“必须重判”的说法。①主审李法官听此说法即向院长汇报。②开庭时,李法官对律师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的请求不予理睬。③李法官对刘检察官当庭反驳律师无罪辩护意见、严斥该律师立场有问题的做法不予制止。④李法官几次打断律师用方言发言,让其慢速并重复。⑤律师对法庭上述做法提出异议,遭拒后当即退庭抗议。⑥刘检察官大声对律师说:“你太不成熟,本地没你的饭吃了。”⑦律师担心报复,向当事人提出解除委托关系。⑧李法官、刘检察官应邀参加该律师所在律所的十周年所庆,该律师向李、刘赠送礼品。关于法律职业人员的不当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

A.①④⑤
B.②③④
C.②⑥⑦
D.③⑦⑧
答案:C,D
解析:
李法官应独立审理案件,重大复杂的依法提请院长提交审委会。据此,①错误。《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辩护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的请求,应当先行调查。据此,②做法错误。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检察官斥责律师立场的行为错误,应当予以制止。据此,③错误。方言听不懂,要求其慢速等没有错误。④没有问题。对于方言问题,可以有其他解决方法,律师退庭的行为妨碍诉讼进行。据此,⑤错误。检察官应当尊重律师等诉讼参与人。据此,⑥错误。除特定情形外,律师不得解除委托关系。据此,⑦错误。法官、检察官不能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据此⑧错误。

共用题干
2004年6月12日,中国锐升进出口公司受我国某企业的委托与瑞典天使贸易公司签订了出口蜡烛一批的合同。合同约定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适用瑞典法律。主要成交条件是、CIF哥登堡(Incoterms2010),每箱32美元,9月装船。2004年7月20日,该批蜡烛7500箱经中国商检部门检验合格后装上了某远洋公司的“中天”号货轮上,鉴于蜡烛如放在40摄氏度左右的地方时间一长会变形,因此托运人指示承运人在运输中应注意适当通风。承运人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依合同签订的贸易条件,中方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在运输途中“中天”与一艘日本籍轮船“海城九”号发生碰撞,导致某一货舱进水,使装于该货仓的700箱蜡烛及其他货物湿损。为修理该船以便继续航行,该轮开进了附近的避难港,并发生了避难港费用和必要的船舶修理费用。“中天”到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发现余下的6800箱蜡烛已变形,不能用于正常的目的,收货人只能按市价的30%出售,经查蜡烛变形是运输中未适当通风导致温度过高所致。请回答下列各题、

本案有关贸易合同的争议适用下列何国法或公约?()
A、中国法
B、瑞典法
C、日本法
D、《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答案:B
解析:
我国某蜡烛企业与瑞典天使贸易公司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中国锐升进出口公司受我国某蜡烛生产企业的委托与瑞典天使贸易公司签订了出口蜡烛一批的合同,故只能是外贸代理。由于代理签订的是买卖合同而不是运输合同,所以不是货运代理和船务代理。这里考查了当事人之间关系的辨别,是案例分析题目当中的第一步,也是非常基本的题目。


根据《民法通则》第145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26条也有类似的规定,由于合同约定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适用瑞典法律,而且本合同是一般买卖合同,不是我国专属管辖的合同,所以遵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根据题意,这700箱湿损的货物是由船舶碰撞引起的,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船舶碰撞是由承运人驾驶船舶有过失造成的,根据《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可以免责,这是有关承运人责任的一个非常特殊,也是非常著名的规定,我国海商法也吸收了这一原则。CIF合同中,货物风险自装运港货物置于船上后转移给买方,保单一并转移,发货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承运人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表明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不能说是在装船前受损。这是将国际货物买卖、海上运输、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结合起来的典型题,在考试中经常出现,请考生注意。


根据题意,蜡烛变形是运输中未适当通风导致温度过高所致,承运人负有管货责任。对承运人造成的货损,保险公司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承运人追偿。《海牙规则》的承运人免责仅限于管船的过失,承运人仍负有管货的责任。故B、C、D项当选。


根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94条的规定,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未向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人提起诉讼的,保险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该第三人提起诉讼。关于保险公司代位求偿的名义,是《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明确规定的内容,在本题中是将这一知识点同整个国际贸易流程结合起来进行考查的。


我国《海商法》第193条规定:共同海损,是指船舶和船上载运的货物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的安全和利益,采取有益而合理的措施,人为造成的特殊牺牲和额外支付的费用。而单独海损是海上风险对营运中的船舶和运输中的货物所造成的直接损失。故A、C项当选。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行政处罚决定书应由该执法人员及行政机关签章
B.对当事人认错态度不好,无理强辩的,应加重处罚
C.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或在7日内将决定书交付当事人
D.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E.执法人员应当场收缴罚款
答案:A,B,C,E
解析:
知识点: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无须行政机关加盖印章,仅须有执法人员签章。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允许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且不因申辩加重处罚。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执法人员不一定当场收缴罚款。所以选项E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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