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知识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普通罪名)
发布时间:2020-10-0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知识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普通罪名),一起来看看吧!
一、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出售、购买、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变造货币罪
指对真货币进行加工,使其改变为面值、币量不同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高利转贷罪
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四、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指行为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五、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指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或者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或者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湖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行为。
六、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罪
指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之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八、违法发放贷款罪
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九、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罪
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多次重复自己的意见的,审判长可以制止
C:陈述内容蔑视法庭、公诉人,损害他人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与本案无关的,应当制止
D:在公开审理的案件中,被告人最后陈述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可以制止
B:如果乙公司提供了相应担保,则甲公司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C:如果合理期限内乙公司澄清其产品的质量没有问题,则甲公司应当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D:如果合理期限内乙公司没有澄清其产品质量的问题,则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B.持有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C.借予他人款项
D.委托理财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9-19
- 2020-09-25
- 2020-10-04
- 2020-10-04
- 2020-09-25
- 2020-10-04
- 2019-04-20
- 2020-09-25
- 2020-10-04
- 2020-10-04
- 2020-10-04
- 2020-09-25
- 2020-10-04
- 2020-10-04
- 2020-09-25
- 2020-09-25
- 2020-09-25
- 2020-09-25
- 2020-10-04
- 2020-09-25
- 2020-10-04
- 2020-09-25
- 2020-10-04
- 2020-09-20
- 2019-04-03
- 2020-10-04
- 2020-09-25
- 2020-10-04
- 2020-10-04
- 202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