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模拟试题(2020-10-24)

发布时间:2020-10-2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考点】委托代理权的授予;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合同

【答案】D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但在正常的市场经济活动中,对国有企业的欺诈并不等于对国家利益的损害。所以本题不能适用该条文,不能主张合同无效。A、C两项错误,不当选。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甲公司以欺诈手段使乙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合同,乙公司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撤销而要求对方履行,对方不履行的,构成违约责任。B项错误,不当选。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D。

2.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考点】授权行为;委托合同

【答案】D

【解析】《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虽然陈某是一个网络奇才,但并不能代表陈某的认知水平足以完成金额为50万元的商事交易活动。陈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应当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因此,该委托合同未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不生效。A、B两项错误,不当选。

该委托合同需要经过陈某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即使是陈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若其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合同也不生效。C项错误,不当选。

代理权的授予属于单方法律行为,代理的后果归属被代理人而不归属代理人,不会对限制行为能力人陈某构成损害。因此,不需要其法定代理人追认。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D。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谢某作为刚拿驾照的新手司机,在实习期期间,不慎驾车将邵某经营的水果摊冲倒,造成损失5万元左有。后双方对于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邵某将谢某诉至法院。那么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谢某可以在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B.谢某可以在法庭辩论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C.为查明案件事实,事发当日与谢某一同乘车的蒋某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蒋某也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D.一审当事人并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作出判决,谢某败诉不服,后上诉,同时提出管辖权异议
答案:B,C,D
解析:
考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与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为:(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2)管辖权异议针对的必须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对第二审民事案件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因此,本题A正确;B项中法庭辩论阶段已过提交答辩状的时间;C项中蒋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并非本案当事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D选项中的情况为二审民事案件,不能够提出管辖权异议。综上所述,BCD错误,应当选。

甲公司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100万元。在诉讼中,甲公司申请对乙公司一处价值90万元的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担保。一审法院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之后发现,乙公司在向丙银行贷款100万时已将该房产和一辆小轿车抵押给丙银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一审法院不能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因为该房产已抵押给丙银行
B: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需要征得丙银行的同意
C: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丙银行仍然享有优先受偿权
D: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同时丙银行的优先受偿权丧失
答案:C
解析:
【考点】财产保全的程序【详解】《民诉意见》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因此一审法院仍然可以对乙公司的该处房产采取保全措施,该保全裁定并不影响抵押权人丙银行的优先受偿权。

下列哪些做法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A.曲阜市副市长刘某被撤职,按照规定应降低级别
B.太原市安监局副处长王某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被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C.公务员不服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既可以申诉,也可以申请人事仲裁
D.云南巧家县公安局局长孙某涉嫌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在调查期间,孙某不得挂职锻炼

答案:A,B,D
解析:
《公务员法》第58条第3款规定,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故A表述正确,当选。第 47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故B选项表述正确,当选。C选项错误,根据《公务员法》第90条和第100条的规定,一般公务员的人事纠纷走申诉控告程序, 聘任制公务员人事纠纷走人事争议仲裁程序。《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38条第2款规定,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故D选项表述正确, 应选。

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
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题。(2014年)


如李某放弃请求恢复工作而要求其他补救,下列选项正确的是?查看材料

A.李某可主张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
B.李某可主张公司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要求即时辞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
C.李某可同时获得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即时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D.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数额多于即时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补偿金。 A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据此,李某主张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可要求支付赔偿金。因此,A项正确。
B项:《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据此,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内容合法才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据此,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因此,B项正确。
C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因此,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同时适用,C项错误。
D项:《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据此,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多于经济补偿金,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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