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模拟试题(2020-10-24)
发布时间:2020-10-2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的模拟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艘货船,份额分别为10%、20%、30%、40%。甲欲将其共有份额转让,戊愿意以50万元的价格购买,价款一次付清。关于甲的共有份额转让,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向戊转让其共有份额,须经乙、丙、丁同意
B.如乙、丙、丁均以同等条件主张优先购买权,则丁的主张应得到支持
C.如丙在法定期限内以50万元分期付款的方式要求购买该共有份额,应予支持
D.如甲改由向乙转让其共有份额,丙、丁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考点】按份共有
【答案】ABCD
【解析】《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即按份共有人有权转让其共有份额,无须其他共有人同意。A项错误,当选。
《物权法解释(一)》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请求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共有份额的,应予支持”。《物权法解释(一)》第十四条规定,“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且协商不成时,请求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予支持”。两个以上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且协商不成时,可按各自份额比例购买,并非由份额大者享有优先购买权。B项错误,当选。
《物权法解释(一)》第十条规定,“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所称的‘同等条件’,应当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丙提出的价格相同,但分期付款,则不构成同等条件。C项错误,当选。
《物权法解释(一)》第十三条规定,“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D项错误,当选。
故本题选ABCD。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构成侵占罪
C:构成抢劫罪
D:构成盗窃罪
B.是乡村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媒介,有助于在村民中培育规则意识
C.具有“移风易俗”功能,既传承老传统,也创造新风尚
D.可直接作为法院裁判上门女婿的村民待遇纠纷案件的法律依据
A.由于未经甲同意,所以丙不能取得质权
B.就画的损害,甲可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C.就画的损害,甲可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D.设该画由于遭雷击起火焚毁,甲可以请求乙赔偿,但不得请求丙赔偿
B.2006年3月5日
C.2006年6月5日
D.200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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