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都在这里!

发布时间:2020-03-08


陕西的考友们注意啦!2020年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为8月下旬,届时,可以登录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那么,考友们清楚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吗?知道打印准考证时,应注意哪些事项?不是很清楚的考友们,可以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看下来!

一、准考证打印流程

1、打开任意浏览器搜索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进入该平台。

2、进入该平台后,输入证件号码、登录密码和验证码后考生登录。

3、登录后,在左侧菜单中找到准考证打印,在弹出的页面仔细阅读打印准考证注意事项后,点击在线打印准考证即可。

二、准考证打印要求

1、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因为过了日期打印准考证入口将关闭。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可以

3、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纵向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是否显示正确。

三、打印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注意事项!

1、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2、请点击在线打印准考证按钮,系统会弹出新窗口,部分浏览器为打开新选项卡, 请在新窗口/新选项卡中完成打印。

3、请使用标准A4尺寸纸张纵向打印。

4、建议使用浏览器的打印预览功能进行预览,调整合适的页边距。

5、如打印准考证时无法打印出照片,请换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6、客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在8月下旬。

四、打印法考客观题准考证温馨提示!

1、建议多打印几份准考证,以免纸质版遗失。

2、考试当天不能打印准考证,否则将不能参加考试。

3、看清楚自己准考证上考试地点及考场信息,不要在考试的时候,进错考场。

好了,以上信息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供的全部内容了!感兴趣的考友们可以收藏,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单某将八成新手机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卢某,双方约定:手机交付卢某,卢某先付款1000元,待试用一周没有问题后再付3000元。但试用期满卢某并未按约定支付余款,多次催款无果后单某向M法院申请支付令。M法院经审查后向卢某发出支付令,但卢某拒绝签收,法院采取了留置送达。20天后,卢某向N法院起诉,以手机有质量问题要求解除与单某的买卖合同,并要求单某退还1000元付款。根据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卢某拒绝签收支付令,M法院采取留置送达是正确的
B、单某可以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因卢某向N法院提起了诉讼,支付令当然失效
D、因卢某向N法院提起了诉讼,M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答案:A,B
解析:
选项A正确,《民诉解释》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选项B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选项C.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民诉解释》第四百三十三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超过法定期间提出异议的,视为未提出异议。据此可知,支付令的法定异议期是15日,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算。本案中,卢某未在法定异议期内提出异议。其在收到支付令20天后,向其他法院起诉,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故M法院也无需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青年张某在马路上骑车,迎面飞驰过来一辆奔驰,结果张某被撞倒,奔驰畏罪开走。过路人李某见义勇为,将张某送到医院,还垫付了1300元的医药费。同时在场的还有马某,后者细心记下了奔驰的车牌号码,并为此事义愤填膺。关于此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青年张某被撞伤住院,自然有资格状告奔驰车主赔偿医药费,即使他尚不知车主姓名也是一样
B:见义勇为的李某垫付了1300元的医药费,但是他无权起诉奔驰车主,只能向张某讨还这笔钱
C:马某是一名记者,他记下车牌号码,并最终找到了奔驰车主,他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告后者,从而为社会和为张某讨还公道,也给自己创造了绝佳的新闻题材
D:本案张某和李某其实都有权起诉奔驰车主,因为他们都与本案有联系
答案:B
解析:
在这起车祸中,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是张某,李某只是救助和垫付了医药费,他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如果张某怠于起诉的话,他可以以无因管理起诉张某,由张某偿还他垫付的医药费,因此B正确而D错误。马某虽然记下车牌号码,并最终找到了奔驰车主,但他只是一个旁观的路人,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资格作为原告,C错误。至于A,张某明显是原告,但民事诉讼的前提是知道明确的被告,甚至要提供法院明确的送达地址,审理才有可能,而张某不知被告身在何方,不能提起民事诉讼,但是不妨碍公安部门进行刑事诉讼的程序,这也是两种诉讼的区别之一。

某公司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仍未动工,市政府决定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该公司认为,当年交付的土地一直未完成征地拆迁,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项目迟迟不能动工。为此,该公司提出两项请求,一是撤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二是赔偿公司因工程延误所受的损失。对这两项请求,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第一项请求属于行政争议
B.第二项请求属于民事争议
C.第一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
D.第二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国有土地使用权。 A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5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因此,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典型的民事合同而非行政合同,因此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产生的争议为民事争议。但是,本题中,该公司提出的撤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针对的是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身,因此,故第一项请求是行政争议。所以,故A项正确。
B、D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定:“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关于赔偿金的争议为民事争议,该民事赔偿的诉讼请求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无需依据《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第2款的规定由赔偿机关先行处理再提起诉讼的程序。故B项正确,D项错误。
C项:《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据此,第一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故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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