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发布时间:2022-01-12


海南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已经开始查询,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海南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查询的相关内容,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官网发布的《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将于1月12日公布》公告可知司法部于2022年1月12日公布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

参加海南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考生可自1月1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成绩查询步骤如下:

一、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进行成绩查询的步骤如下: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网站首页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栏入口;

2、进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专栏后,点击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或主观题)成绩查询进入查询通道;

3、输入身份证、密码后点击考生登录,进行成绩查询。

二、通过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进行成绩查询的步骤如下:

可以通过中国普法网查询,司法部通过授权普法网开通了查询通道,打开普法网首页,就可看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专栏入口,进入后选择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或者客观题考试)成绩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即可查询。

三、通过普法网和司法部微信公众号进行成绩查询的步骤如下:

1、关注中国普法或者司法部微信公众号;

2、点击最下面找服务,再点击法考成绩查询;

3、进入法考成绩查询页面,输入身份证号、登录密码和验证码,点击考生登录,进行考试成绩查询。

以上就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关于海南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将持续更新相关资讯,欢迎大家多多关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法律上使用的“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所适用的一种法律手段和法律偿债程序。关于其特征,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破产程序具有概括强制执行程序特征
B.破产是在债权人委员会监督和指挥下完成的债务清偿程序
C.破产的目的是公平清偿所欠债权人的债务
D.破产是债权实现的一种特殊形式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概述。破产是在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挥下完成的债务清偿程序。

关于D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D的行为仅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
B.D的行为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和抢劫罪
C.D的行为虽然不成立抢劫罪,但应对E抢劫银行的犯罪行为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D.D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答案:B,C,D
解析:
。根据共同犯罪成立的主客观条件要求即可得出答案。

甲与乙于2008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多次协商离婚,均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功。2018年6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并对财产进行分割。

案外人丙也欲进行离婚诉讼,听说甲乙离婚案的案情与自己的情况相近,遂希望查阅本案的裁判文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若本案通过调解结案,法院制作调解书并送达给甲乙,则丙无权向法院申请查阅调解书
B.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公众均有权申请查阅,故丙可以申请查阅本案判决书
C.若本案判决书已经通过信息网络向社会公开,则法院不提供查阅服务,应驳回丙的申请
D.若法院认为本案涉及个人隐私,则可以不予准许丙查阅本案判决书
答案:A,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故AD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255条第1项,判决书、裁定书已经通过信息网络向社会公开的,人民法院应当引导申请人自行查阅,故C项错误。

2010年1月22日,赛格公司根据与深圳市联京工贸有限公司和无锡市北塘恒昌车辆贸易总公司(以下简称恒昌公司)签订的代理进口摩托车发动机协议,对外开立了信用证。为此,恒昌公司按照约定签发了金额分别为650万元和850万元的承兑汇票。该汇票到期日分别为同年11月16日、12月化日,收款人均为赛格公司的两张银行承兑汇票,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郊区支行为此两张汇票的承兑。这两张银行承兑汇票,被恒昌公司在交付给赛格.公司前遗失。法院受理后立即发布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并将申报权利的期间定为60日。
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公示? 的是:()

A.赛格公司
B.深圳市联京工贸有限公司
C.恒昌公司
D.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郊区支行
答案:C
解析:
。考查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8条、《民诉意见》第226条的规定作答。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