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发布时间:2022-01-09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已经全部结束,现在各位考生最关心的就是成绩问题,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查询时间的相关内容,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官网发布了《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将于1月12日公布》的公告,公告详细内容如下:
司法部将于2022年1月12日公布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可自1月1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主观题考试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除享受放宽政策的外,成绩合格人员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成绩合格人员应于1月13日8时至1月2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并在规定时间到受理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对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根据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根据规定,对于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2021年未参加主观题考试或主观题考试未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其客观题考试成绩不再有效。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申请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以上就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关于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将持续更新相关资讯,欢迎大家多多关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甲、乙、丙三人构成寻衅滋事罪
C.甲、乙、丙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D.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丙构成寻衅滋事罪
B.管理人对乙应当行使追回权
C.管理人对乙应当行使抵销权
D.乙的收入属于正常收入
A.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B.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C.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B:曾某于1994年5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刑满释放后,又于2000年犯走私制毒物品罪
C:葛某指使其16岁的侄子扒窃他人5000元人民币
D:某公安局民警傅某,捏造犯罪事实诬告陷害其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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