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市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预计在6月份

发布时间:2021-11-13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在2018年由司法考试改革,更换名字而来,被称为“天下第一考”。目前为止,参考的人数每年都在递增。那么备考天津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们知道天津2022年考试的报名时间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天津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

天津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公告还未公布,根据历年考试报名的时间,预计天津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会在2022年6月份,具体时间还是要参考天津市司法局发布的相关公告。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入口是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和步骤填报个人真实信息。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6、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作为参考。报名时,各位备考2022年天津法考的考生要按照天津的报考要求执行。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持续更新相关咨询,欢迎大家多多关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09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以下列哪一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2011年)

A.以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为由
B.以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为由
C.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为由
D.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司法解散之诉。 A、B、C项:《公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2款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A项属于知情权受到侵害的情形,B项属于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侵权的情形,C项属于企业法人执照被吊销的情形,都不能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故A、B、C三项错误。
D项:《公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进一步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该款规定明确了公司股东可以申请强制司法解散的四种具体情形,D项属于其中第4项情形,故D项正确。

部分中国企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 要求对原产于某国的某化工原材料进口产品进行相关调查。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决定征收反倾销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构成倾销的前提是进口产品对我国化工原材料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

R对不同出口经营者应该征收同一标准的反倾销税税额

C.征收反倾销税,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作出决定,商务部予以执行

D.商务部负责与反倾销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解决事宜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对外贸易管理制度____贸易救济措施____反倾销。《反倾销条例》第2条规定:“进 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倾销构成要素中给进口国产业造成的损害,不仅包括实质性损害,也包括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A正确。依第41条的规定,反倾销税应当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倾销幅度,分别确定。故B选项中关于反倾销税税额征收采取同一标准的说法错误。第38条规定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建议做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可知执行机关为海关,C错误。第57条规 定商务部负责与反倾销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 端解决事宜。”D正确。

关于强制证人到庭制度,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法院不可以强制被告人的近亲属出庭作证
B.法院有权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出庭后拒绝作证的证人,予以训诫、罚款或者司法拘留
C.拘留证人到庭应经院长批准,拘留期限10日以下
D.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应停止执行

答案:C
解析:

西周商品经济发展促进了民事契约关系的发展。《周礼》载:“听买卖以质剂”。汉代学者郑玄解读西周买卖契约形式:“大市谓人民、牛马之属,用长券;小市为兵器、珍异之物,用短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长券为“质”,短券为“剂”
B.“质”由买卖双方自制,“剂”由官府制作
C.契约达成后,交“质人”专门管理
D.买卖契约也可采用“傅别”形式
答案:A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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