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国家司法考试参考用书——《法律法规汇编》

发布时间:2019-07-17


书号:978-7-5620-8248-4

书名: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汇编(全三卷)

作者: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编辑委员会

定价:190.00元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9年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马克思曾经说过:“法典是人类自由的圣经”,“法律必须体现自由,保障自由,才能使个别公民服从国家的法律也就是服从他自己的理性即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法律只是在自由的无意识的自然规律变成有意识的国家法律时,才成为真正的法律。哪里法律成为实际的法律,即成为自由的存在,哪里法律就成为人的实际的自由存在”。对此,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

A.法律是自由的保障
B.只有法典才能真正保护人们的自由
C.法律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权威,并不一定就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其还必须得保障自由
D.自由是人的本性,是衡量法律是不是真正法律的标准之一
答案:A,C,D
解析:
考查法的价值。B选项错误,法典及其他法律形式都能保障自由,不仅仅法典。

法律在社会中负有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解决社会冲突、实现社会正义的功能,这就要求法律职业人员具有更高的法律职业道德水准。据此,关于提高法律职业道德水准,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法律职业道德主要是法律职业本行业在职业活动中的内部行为规范,不是本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B.通过长期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使法律职业人员形成正确的职业道德认识、信念、意志和习惯,促进道德内化
C.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赋予法律职业道德以更强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并加强道德监督,形成他律机制
D.法律职业人员违反法律职业道德和纪律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惩处,通过惩处教育本人及其他人员
答案:B,C,D
解析:
法律职业道德也是本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和义务,故A项错误。

下列哪种情形可以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处理:()

A: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B: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C: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D:被告人是未成年人
答案:D
解析:
【考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90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3)有重大社会影响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6)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7)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所以ABC均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不应选。

甲是某玉器加工厂的有限合伙人,其实施的下列行为有效的是:()
A.甲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甲在合伙协议有约定时,按照该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并在转让前30日通知了其他合伙人
C.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甲将自有的三台玉器加工器具卖与该合伙企业
D.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甲未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自己又设立了一家玉器加工厂,并担任负责人

答案:A,B,C,D
解析:
A、B、C、D
考点: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讲解:有限合伙人享有一系列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特殊权利。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0-73条的规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在合伙协议有约定时,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而只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