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国家司法考试参考用书——《法律法规汇编》

发布时间:2019-07-17


书号:978-7-5620-8248-4

书名: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汇编(全三卷)

作者: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编辑委员会

定价:190.00元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9年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在公园游玩时遇见仇人胡某,顿生杀死胡某的念头,便欺骗随行的朋友乙、丙说:“我们追逐胡某,让他出洋相。”三人捡起木棒追逐胡某,致公园秩序严重混乱。将胡某追到公园后门偏僻处后,乙、丙因故离开。随后甲追上胡某,用木棒重击其头部,致其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触犯故意杀人罪与寻衅滋事罪
B.乙、丙的追逐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与该行为能否产生救助胡某的义务是不同的问题
C.乙、丙的追逐行为使胡某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但无法预见甲会杀害胡某,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乙、丙属寻衅滋事致人死亡,应从重处罚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寻衅滋事罪、故意杀人罪。 A项,就甲基于杀人故意将胡某追赶到偏僻处杀人而言,甲触犯故意杀人罪;就甲在公园和乙、丙一起持木棒追逐胡某,致公园秩序严重混乱而言,属于“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对此甲在主观上也存在认识,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因此,甲的行为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与寻衅滋事罪。故A项正确。
B项,乙、丙的追逐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涉及的是追逐行为是否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问题,解决的是对乙、丙的行为导致公园秩序严重混乱应如何评价的问题。乙、丙二人和甲将胡某追到公园后门偏僻处,致使胡某被甲杀害的危险剧增,此时讨论乙、丙是否负有避免胡某被甲杀死的义务的问题,涉及的是乙、丙是否另行成立不作为犯的问题,解决的是乙、丙对胡某的死亡应否负责的问题。因此,乙、丙的追逐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与该行为能否产生救助胡某的义务是不同的问题。故B项正确。
C项,乙、丙只有寻衅滋事的故意,没有杀人的故意。在将胡某追到公园后门偏僻处、但尚未追上胡某之时,乙、丙因故离开,此时应认定寻衅滋事共同犯罪已经结束,对于此后甲基于杀意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甲说:“我们追逐胡某,让他出洋相。”据此,离开现场的乙、丙难以预见其追逐行为实际上具有致胡某于死地的危险,二人对胡某的死亡不存在过失,故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故C项正确。
D项,胡某是在乙、丙离开之后被甲基于杀人故意用木棒打死的,胡某的死亡与乙、丙的寻衅滋事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此,乙、丙不属于寻衅滋事致人死亡。故D项错误。

某市混凝土公司新建临时搅拌站,在试运行期间通过暗管将污水直接排放到周边,严重破坏当地环境。公司经理还指派员工潜入当地环境监测站内,用棉纱堵塞空气采集器,造成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有关部门对其处罚后,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拟裁员20人以上。当该公司裁员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7年)

A.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B.应优先留用与本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
C.不得裁减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的女职工
D.不得裁减非因公负伤且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劳动者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合同法之经济性裁员。 A项:《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据此,A项错误。
B项:《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据此,B项正确。
C、D项:《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C项中,15年缺少“不足5年”的条件,女职工缺少“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条件,不属于“不得裁减”的范围;D项中,符合法律的要求,不得裁减。

根据《宪法》规定,关于国务院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B.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C.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D.国务院依法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答案:B,C,D
解析:
《宪法》第86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据此,A项错误。注意: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地位与各部部长相同,也属于国务院组成人员。《宪法》第88条第2款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据此,B项正确。《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据此,C、D项正确。

下列事实不能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有:
A甲利用乙建造的灯塔夜航捕鱼
B.明知不欠他人钱款而为给付
C.提前偿还所欠他人债务
D.为履行合同而支付对方金钱,后该合同被确认无效

答案:A,B,C
解析:
反射利益是指一方的财产因另一方的行为而增加,但并未致另一方损害,因此不构成不当得利,例如,兴建步行街,使得周围的地价涨高。因此,A选项当选。明知无债务之清偿,出尔反尔有悖诚信,故不容许。因此,B选项当选。清偿期前的清偿,债务并非不存在,债权人受领给付,不能谓无法律上原因,且债务因清偿而消灭,债权人无得利可言。因此,C选项当选。基于给付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自始欠缺给付目的、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和给付目的不达。D选项属于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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