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考的考试大纲已经公布,你知道规定了哪些内容吗?

发布时间:2020-07-31


2020年法考大纲已经公布,不知道考生是否真正了解法考大纲存在的意义呢?法考大纲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呢?接下来就由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仔细介绍介绍,感兴趣的话就赶紧来看看吧!

一、明确了考试的性质

明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目标,由司法部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

二、规定了考试的科目

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参照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类核心课程教材,经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研究确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三、加强对政治素养的考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应试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充实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知识点。根据《宪法》和《监察法》调整充实了宪法学科的知识点。

四、强化对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

根据应当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范围的规定,在法律职业道德部分规定了“其他法律职业人员职业道德”一章,引导广大应试人员熟悉了解法律顾问、仲裁员、行政机关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的职业伦理。

五、完善了相关学科知识点

适应立法变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实践和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完善了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国法律史、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科目的知识点。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能够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歌厅购买了若干正版卡拉OK光盘后,未经任何人的许可,直接将该光盘用于其经营活动。对该歌厅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合法使用
B:合理使用
C:法定许可使用
D:侵权行为
答案:D
解析:
该歌厅的行为不属于《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合理使用也不属于法定许可,其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是一种侵权行为。答案为D。

下列有关审判制度的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我国的审判制度是在“议行合一”的制度框架下建立的
B、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是法院
C、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诉讼活动实行审判中心主义,其侦查起诉程序被称为“审判前程序”
D、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其法院和政府均隶属于议会,议会对它们的权力进行制约
答案:D
解析:
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其法院、政府和议会是相互独立的,相互制衡的,三者互不隶属。故D错误。

下列关于法院管辖的规定,说法错误的选项是:

A、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犯罪案件均应由中级法院一审
B、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由基层法院一审
C、未成年与成年共同犯罪的,应当分案由不同的审判组织审理
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案应由中级法院审理
答案:A,B,C,D
解析:
刑诉法规定的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是对最低级别的控制,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如果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属于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则属于高级法院进行一审的案件。所以A选项表述错误,错在“均应”字上,太绝对了,该选项是正确答案。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在案件的管辖权转移上,下级可以给移送上级;上级不得移送给下级,故此,B表述错误,系正确答案。按照《高法解释》第464条的规定,未成年与成年共同犯罪的,可分案处理,即可分案审理也可一并审理,所以,C表述错误,是正确答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也并非判处无期徒刑以上(法定最高刑7年),故此,D表述错误,符合题意,是正确答案。

甲为一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他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实施了下列行为,哪些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A:为企业购置了一处厂房作为仓库
B:为购置上述厂房将合伙企业的一套设备抵押给银行作为借款担保
C:将上述厂房的产权证为另一公司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D:聘请某律师事务所审查上述一系列合同
答案:A,B,D
解析:
【考点】合伙事务的执行、决定。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因此,本题应选A、B、D三项。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