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2021-10-08


近两年来,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非常火热,报名的考生也是逐年递增,最近有很多同学在咨询司法考试大纲,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些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主要内容:

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述:第一节国际私法的概念;第二节国际私法的范围;第三节国际私法的渊源。

第二章:国际私法的主体:第一节自然人;第二节法人;第三节国家和国际组织;第四节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第三章: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第一节法律冲突;第二节冲突规范;第三节准据法。

第四章: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第一节定性;第二节反致;第三节外国法的查明和解释;第四节公共秩序保留;第五节法律规避。

第五章: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第一节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第二节物权;第三节债权;第四节商事关系;第五节婚姻与家庭;第六节继承;第七节知识产权。

第六章: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第一节国际民商事争议概述;第二节国际商事仲裁;第三节国际民事诉讼。

第七章:区际法律问题。

了解完考试大纲的相关信息,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考试内容吧!

二、考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命题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客观题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主观题考试配备法律汇编,在民族自治地方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可以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进行考试。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考试分为同年度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客观题每张试卷分别为分150分,主观题满分180分。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 位于广东的一企业与一我国台湾地区公司因供货争议诉诸内地法院,该台湾地区公司在内地有业务代办人,依涉台文书送达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我国台湾地区公司主要负责人到广州出差时可直接向其送达
B.必须通过外交部门才可向到北京出差的我国台湾地区公司主要负责人送达
C.只要是该我国台湾地区公司在内地的业务代办人,即可向其送达
D.凡业务代办人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或者盖聿,即可依法留置送达

答案:A
解析:
。依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3条,受送达人不在内地居住,但送达时在内地的,可以直接送达。因此,A正确,只要在送达时台湾地区公司主要负责人到广州,即可向其送达。B错,不需要通过外交部门送达。C错,依该规定第3条第4款,受送达人在内地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业务代办人必须是明确授权的才能送达。D错,依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只有明确授权的业务代办人拒绝在回证上签收或者盖章,才可依法留置送达,没经明确授权的不能留置送达。

某公司面向城市居民推出了共享单车服务,居民通过智能手机就能快速租用和归还该公司提供的共享单车,用非常低廉的价格来完成一次几公里的市内骑行。居民在注册成为共享单车的用户时,需点击确认该公司提供协议与授权文件后方可注册使用,文件中的有一条为“发生事故概不负责”该条字体采取了加粗提示处理。就该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答案:A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本题中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因此本题选项A正确。

甲市随着经济的发展决定建立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员的聘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从事了10年审判工作的赵法官可以兼任该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
B.从事了10年律师工作的王律师可以兼任该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
C.某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刘教授可以兼任该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
D.某大型商务公司法务部总经理、高级经济师于某可以兼任该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员的资格。根据《仲裁法》第13条的规定,BCD项符合仲裁员资格要求,且法律未规定兼职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现职法官不得担任仲裁员的通知》,法官担任仲裁员,从事案件的仲裁工作,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超出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职权范围,且由于法院要行使对仲裁的监督职能,现职审判员兼任仲裁员不利于依法公正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官不得兼任仲裁员,A项错误。

下列收入为企业的征税收入的有:( )

A.财政拨款
B.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C.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D.接受捐赠收入
答案:C,D
解析:
考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依据为《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第7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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