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必答,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有何新变化?

发布时间:2020-03-08


2018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不只是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需要通过该考试,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也需要参加并通过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

司考改革(2018年)以后,只有法学专业的,或者是有3年基层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的,才能报考司法考试;本科不是法律专业的,但是硕士及以上学历是法学也可以报考。

但是司法考试每年的考试政策都有所不同,也有很多小伙伴产生了不同的疑问,那么想要参加司法考试的小伙伴们就来看看今年司法考试有何不同之处吧。

问题一: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哪些变化?

相对于较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考试实施放宽政策,可以让高校,军校以及2020年本科毕业生或硕士生报考(应届的哦),另外,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主观题考试以计算机化考试为主。

问题二:对于已有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再报考司法考试吗?

已经获得司法考试A类证书的,不可以再参加司法考试。但是如果你的证书是B,C类证书的人员,是可以再次参加司法考试,但是不可以享受放宽政策。

问题三:报考司法考试的人员的学历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要在申请期限内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证明自己的学历。如果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要求后,才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只要学历到位,就OK)

问题四:港澳台居民如何选择报考地?

港澳台居民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地。可以选择在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可以选择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参加考试。居住在台湾或者国()外的台湾居民,也可以就近选择在广东省深圳市考区或者福建省厦门市考区报名参加考试。(就近考试,不用长途奔波)

问题五:司法考试的客观题考试方法和去年一样吗?

一样。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都通过计算机来进行。

问题六:司法考试的主观题考试方法和去年一样吗?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问题七:假如有意外情况报考人员可以修改本人信息吗?

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前发现填写的姓名、性别、民族、学历、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有误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网上交费成功后,姓名、身份、学历及报名地等主要信息不可以修改,确定有错误需要修改的与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最好一次看清楚,不可马虎)

问题八:关于少数民族在考试时,对于语种有什么要求?

考试人员可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选择使用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客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方式,主观题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方式。

问题九:考试人员如何进行咨询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司法部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也可以拨打报名网站公布的司法部及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登陆中国法律服务网咨询(http://www.12348.gov.cn/#/homepage)

关于以上9个问题的回答,51题库考试学习网是不是已经做到回答得很详细了呢?有关于国家司法考试的问题欢迎大家继续提问!今年希望大家好好备考,通过这一大难关!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不须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同意的是:()

A.决定公司经营方针
B.总经理在其他企业兼职
C.副董事长的人选
D.决定发行公司债券

答案:A
解析:
。《公司法》第67条、第68.条、第70条。

“近现代法治的实质和精义在于控权,即对权力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的强调,包括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和法律的制约。法律的制约是一种权限、程序和责任的制约。”关于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

A.法律既可以强化权力,也可以弱化权力
B.近现代法治只控制公权,而不限制私权
C.在法治国家,权力若不加限制,将失去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
D.从法理学角度看,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实际上也应当是在法律范围内的制约和法律程序上的制约
答案:A,C,D
解析:
法表述和确认国家权力,以赋予国家权力合法性的形式,以强化和维护国家权力;法以形式合理性和程序设置为主,其对权力合法性的确认是以制度、规范和程序的方式进行的,因而同时也是对权力的约束和限制。故A项正确。近现代法治不仅控制公权力,也依法限制私权利。公民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由和权利,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故B项错误。
国家权力总是追求和实现一定的目的,凭借其对资源的控制及物质强制,可自行进行,加之权力的扩张性质,使得权力凌驾于法乃至摆脱法的倾向是可能存在的。法治国家要求通过法律保障人权,限制公共权力的滥用。故C项正确。
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都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制约的手段或方式、程序,故D项正确。

甲自来水公司修缮供水管道,在路中挖了一个深坑,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路障,王某(14岁)在玩耍时将警示标志移走,后李某驾驶摩托车经过该地时避让不及而驶向人行道,造成黄某轻伤。对于黄某的损失,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应当由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应当由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C.应当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D.应当由李某和王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A、B、C、D
考点:地面施工责任、监护人责任、紧急避险
讲解:《侵权责任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 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甲公司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路障,因此对黄某的损失不承担侵权责任,故A选项错误,当选。甲公司设置的明显警示标志被王某移走,致使发生交通事故致使黄某受损害,因此王某对黄某的损失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王某只有14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因此,王某的侵权行为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故BD选项错误,当选。《侵权责任法》第48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题中李某撞伤黄某,属于因紧急避险引起的侵权。《侵权责任法》第31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本题中李某为避免掉入深坑而撞伤黄某,属于紧急避险, 而且只造成黄某轻伤,因而不属于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没有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因此黄某损失由王某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李某不承担责任,故C选项错误, 当选。

★ 某县卫生局局长田某在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成违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对田某的处分,可由某县人民政府决定
B.田某自立案调查起,不得再履行职务
C.对田某的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时生效
D.对田某作出处分的办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答案:A,C
解析: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屣行职务。故选项B说法错误。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决定,遇有特殊情形可以延长办案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故D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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