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海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与缴费
发布时间:2019-07-18
参加2018年或者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和江苏省财政厅核定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报名确认时需通过网上支付方式交纳主观题考试考试费80元。
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7日0时至9月11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服务贸易要求各缔约方适用的原则是逐步自由化的原则
B.服务贸易中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都要求适用于同类服务和服务提供者
C.中国某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在越南承包桥梁施工项目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方式
D.服务贸易中的最惠国待遇是适用于所有成员的一般义务,而国民待遇则是各成员具体承诺的义务
A.服务贸易要求各缔约方适用的原则是逐步自由化的原则
B.服务贸易中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都要求适用于同类服务和服务提供者
C.中国某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在越南承包桥梁施工项目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方式
D.服务贸易中的最惠国待遇是适用于所有成员的一般义务,而国民待遇则是各成员具体承诺的义务
答案:A,B,C,D
解析:
A、B、C、D
考点:服务贸易总协定
讲解:《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第一个调整国际服务贸易的多边性、强制性的规则。《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四种方式:(1)跨境交付,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的服务——服务产品跨境流动;(2)境外消费,指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消费者跨境流动;(3)商业存在,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的商业现场提供的服务——服务者跨境流动且设立机构;(4)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的一成员自然人的商业现场提供的服务——服务者跨境流动但不设立机构。C正确,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四种方式之一即商业存在,ABD也是对《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正确描述。
考点:服务贸易总协定
讲解:《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第一个调整国际服务贸易的多边性、强制性的规则。《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四种方式:(1)跨境交付,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的服务——服务产品跨境流动;(2)境外消费,指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消费者跨境流动;(3)商业存在,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的商业现场提供的服务——服务者跨境流动且设立机构;(4)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的一成员自然人的商业现场提供的服务——服务者跨境流动但不设立机构。C正确,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四种方式之一即商业存在,ABD也是对《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正确描述。
下列哪些案件不构成过失犯罪?( )
A.老师因学生不守课堂纪律,将其赶出教室,学生跳楼自杀
B.汽车修理工恶作剧,将高压气泵塞入同事肛门充气,致其肠道、内脏严重破损
C.路人见义勇为追赶小偷,小偷跳河游往对岸,路人见状离去,小偷突然抽筋溺毙
D.邻居看见6楼儿童马上要从阳台摔下,遂伸手去接,因未能接牢,儿童摔成重伤
B.汽车修理工恶作剧,将高压气泵塞入同事肛门充气,致其肠道、内脏严重破损
C.路人见义勇为追赶小偷,小偷跳河游往对岸,路人见状离去,小偷突然抽筋溺毙
D.邻居看见6楼儿童马上要从阳台摔下,遂伸手去接,因未能接牢,儿童摔成重伤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过失犯罪。 A项,教师对学生进行轻微处罚,学生自杀的,学生的死亡属于被害人自我答责,与教师的处罚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即没有过失犯罪成立所需要的第一步——构成要件符合性,教师不构成犯罪,自然不成立过失犯罪。故A项正确。
B项,将高压气泵塞入他人肛门充气,是高度危险行为。行为人对于可能的身体伤害结果是有认识的,仍然采取了放任的心态,成立间接故意的故意伤害罪。故B项正确。
C项,见义勇为追赶小偷,是正当防卫或者公民扭送之一种,本身是合法行为。小偷自己选择跳河逃跑,虽然与路人的追赶有事实关系,但是路人的追赶行为本身产生的风险是被法律所容忍的,与小偷选择跳水逃跑结果溺死的结果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而不成立犯罪。故C项正确。
D项,首先,邻居对于坠楼的小孩没有救助义务,即使不伸手去接,也不成立犯罪。其次,邻居在刹那间伸手去接快速坠楼的小孩,无法期待邻居能够在短时间内做出最准确的动作来救助小孩,即邻居在现实生活中即使足够谨慎也对结果没有回避可能性。因此邻居不成立犯罪。故D项正确。
B项,将高压气泵塞入他人肛门充气,是高度危险行为。行为人对于可能的身体伤害结果是有认识的,仍然采取了放任的心态,成立间接故意的故意伤害罪。故B项正确。
C项,见义勇为追赶小偷,是正当防卫或者公民扭送之一种,本身是合法行为。小偷自己选择跳河逃跑,虽然与路人的追赶有事实关系,但是路人的追赶行为本身产生的风险是被法律所容忍的,与小偷选择跳水逃跑结果溺死的结果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而不成立犯罪。故C项正确。
D项,首先,邻居对于坠楼的小孩没有救助义务,即使不伸手去接,也不成立犯罪。其次,邻居在刹那间伸手去接快速坠楼的小孩,无法期待邻居能够在短时间内做出最准确的动作来救助小孩,即邻居在现实生活中即使足够谨慎也对结果没有回避可能性。因此邻居不成立犯罪。故D项正确。
下列关于中国仲裁协会与仲裁委员会的认识 中,错误的是:( )
A.仲裁协会的设立应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仲 裁委员会的设立须经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B.各仲裁委员会均是仲裁协会的法定会员,个人 不能成为仲裁协会的会员
C.设区的市可以设立仲裁委员会,县或县级市不 可以设立仲裁员委员会
D.依法设立仲裁委员会的市只能组建一个统一 的仲裁委员会
A.仲裁协会的设立应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仲 裁委员会的设立须经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B.各仲裁委员会均是仲裁协会的法定会员,个人 不能成为仲裁协会的会员
C.设区的市可以设立仲裁委员会,县或县级市不 可以设立仲裁员委员会
D.依法设立仲裁委员会的市只能组建一个统一 的仲裁委员会
答案:B
解析:
。仲裁协会的设立应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 记,仲裁委员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设立;各仲裁委员会为仲裁协会的法定会员,仲裁协会也可以接纳个人作为仲裁协会的会员;仲裁委员 会只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县或县级市不可以设立仲 裁委员会。
中国当事方与甲国当事方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关于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协议选择适用乙国法。后因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中方诉至中国法院。关于该合同纠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为当事人选择了乙国法,故包括乙国的实体法、程序法和冲突法
B.假如当事人在合同中选用了FOB 贸易术语,但是由于其在争议解决条款中选用了乙国法,故排除FOB 贸易术语的适用
C.如果中国法院已经受理了甲国当事方申请承认其本国就该纠纷做出的判决,法院应当不受理中方的起诉
D.如果中国法院已经对甲国判决作出了予以承认和执行的裁定,那么法院应当不受理中方的起诉
B.假如当事人在合同中选用了FOB 贸易术语,但是由于其在争议解决条款中选用了乙国法,故排除FOB 贸易术语的适用
C.如果中国法院已经受理了甲国当事方申请承认其本国就该纠纷做出的判决,法院应当不受理中方的起诉
D.如果中国法院已经对甲国判决作出了予以承认和执行的裁定,那么法院应当不受理中方的起诉
答案:C,D
解析:
A 选项错误,我国禁止转反致;B 选项错误,贸易术语的选用部分改变法律适用;C、D 正确,不排斥平行诉讼,但是适用在先原则,避免由于一事再诉导致在我国产生冲突性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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