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20年应届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9
贵州省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信息你了解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提供了相关的信息,还不知道的话就快看看吧!
根据司法部2020年7月29日发布的公告(第6号),现就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我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书面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于8月24日至28日期间,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公布的地点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
身份证遗失的,可用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非乘坐高铁临时身份证明)、电子身份证明核验,并在补正期限内再次提交新办身份证进行核验。
(二)电子版户口簿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上户籍章不清晰、有手写涂改痕迹、户口簿为手写版的,请在公安机关更换最新户口簿进行核验。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四)根据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由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贵州省司法厅
2020年7月30日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信息了,希望对你们有一定的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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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在特别程序与督促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参加案件的审理
C.中级法院在审理一起非常简单的专利纠纷案件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审理
D.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必须合议,且合议庭允许陪审员参加
在此情况下,杨某应当如何处理?( )
A.杨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杨某可以先提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C.杨某必须先经过复议,不经复议不得起诉
D.杨某可在复议与诉讼之间任意选择
B.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刑讯逼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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