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与政策》模拟练习题(二十四)

发布时间:2020-10-07


各位要参加2020年房产估价师的考生看过来哦!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要给各位考生分享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与政策》的模拟练习题,感兴趣的考生赶快来看看哦!

多项选择题

1.A房地产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块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进行了开发建设,后因改作其他投资,拟转让该项目,则应具备的转让条件是()

A.已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出让金1000万元

B.已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600万元

C.取得了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D.实际投入建设金额(含土地出让金)占全部开发投资的25%以上

E.实际投入建设金额(不含土地出让金)占全部开发投资的25%以上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必须具备的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出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也只有出让合同成立,才允许转让;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一定开发规模后才允许转让,这里又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属于房屋建设的,开发单位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程的资金额应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二是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的用地条件,方可转让。参见教材P110111

2.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A.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在10m2以上

B.至少应有4名以上专业管理人员

C.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m2以上

D.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时间应在2年以上

E.连续2年质量合格率100%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至少应有20名以上专业管理人员;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时间应在3年以上。连续3年质量合格率100%。参见教材P105

3.下列房地产项目中,可以转让的有()

A.已完成开发投资总额35%的高档公寓项目

B.已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的成片开发工业用地

C.开发单位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程的资金额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D.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的用地条件

E.少数共有人已书面表示不同意转让的共有房产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规定了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的条件。(1)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出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也只有出让合同成立,才允许转让;(2)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一定开发规模后才允许转让。这里又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属于房屋建设的,开发单位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程的资金额应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二是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的用地条件,方可转让。参见教材P110111

好了,以上就是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制度与政策》模拟练习题(二十四)的全部内容了,如果各位考生还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欢迎进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估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不同房地产的变现能力不同,房地产的变现能力与其通用性、独立使用性、可分割转让性等有关。(  )

答案:对
解析:
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及在不同的房地产市场状况下,变现能力会有所不同。影响某宗房地产变现能力的因素主要有:①该房地产的通用性;②该房地产的独立使用性;③该房地产的可分割转让性;④该房地产的区位;⑤该房地产的开发程度;⑥该房地产的价值大小;⑦该类房地产的市场状况。

委托人不得竞买本身所委托的拍卖标的,但能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以招标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时,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人以上的单数。

A.三
B.五
C.七
D.九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方式。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

价值时点为现在的估价,下列日期中不应选为价值时点的是(  )。

A.估价作业期间的某日
B.实地查勘估价对象期间的某日
C.估价报告出具日期
D.估价报告出具后的某日
答案:D
解析:
价值时点一般采用公历表示,精确到日。价值时点为现在的,一般以估价作业期间特别是实地查勘估价对象期间的某个日期(如完成估价对象实地查勘之日)为价值时点,一般不得早于受理估价委托之日(如收到估价委托书之日、签订估价委托合同之日),不得晚于出具估价报告之日。价值时点为过去的,确定的价值时点应早于受理估价委托之日。价值时点为将来的,确定的价值时点应晚于出具估价报告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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