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消费者法》每日一练(2020-09-16)

发布时间:2020-09-16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消费者法》的练习题,一起来看看吧!

1.李某从超市购得橄榄调和油,发现该油标签上有"橄榄"二字,侧面标示"配料:大豆油,橄榄油",吊牌上写明:"添加了特等初榨橄榄油",遂诉之。经查,李某事前曾多次在该超市"知假买假"。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油的质量安全管理,应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B.该油未标明橄榄油添加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C.如李某只向该超市索赔,该超市应先行赔付

D.超市以李某"知假买假"为由进行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

【答案】BCD

【解析】

A项考查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依据《食品安全法》第2条第2款规定:"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可见,该橄榄油不属于初级农产品,A项错误。

B项考查食品标记问题。依据《食品安全法》第77条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该橄榄油未标明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的标准要求,B项正确。

C项考查消费者的索赔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若李某只向销售者超市索赔,超市有义务先行赔付,C项正确。

D项考查知假买假问题。根据最高院《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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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题干

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对于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实行目录管理,分为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出口和自由进出口,下列有关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对属于自由进出口的货物不能采取任何措施包括进出口自动许可
B、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该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C、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国家均可以限制有关货物的进口或出口
D、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对于规定目录之外的特定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不能临时决定予以限制或禁止
答案:B,C
解析:
出口退税,是指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已经缴纳的间接税予以抵扣或退还,对应征间接税予以免除,使出口货物以不合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的政府行为。出口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公共机构向本国的出口货物提供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以提高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根据补贴的形式可将补贴分为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直接补贴是指由政府或公共机构给本国出口商的现金补贴。间接补贴是指对本国出口商提供财政上的优惠或技术上的资助或赠与,如减免或退还国内税款、提供低息贷款或出口担保、外汇贬值等。出口配额,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出口商品的出口数量或金额所规定的限制。限额内商品可以出口,限额外商品则不准出口。故选A项。


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第28条的规定,初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故A项正确;同样,该条规定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包括:临时反倾销税、提供保证金、保函或其他形式的担保等,B项正确;该条第3款规定:临时反倾销税税额或者提供的保证金、保函或其他形式的担保的金额,应当不超过初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由此C项正确;根据该条例第29条的规定,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其他形式担保,由商务部作出决定,并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临时反倾销税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故D项错误。


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对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实行目录管理,分为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出口和自由进出口,对属于自由进出口的货物也实行目录管理,基于监测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目录,因此,A项认为不能对自由进出口的货物采取任何措施包括进出口自动许可的看法是错误的。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该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因此,B项是正确的。根据《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国家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出口,其中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国家均可以限制有关货物的进口或出口,因此,C项是正确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对于规定目录之外的特定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可以临时决定予以限制或禁止,所以D项认为不能限制的说法是错误的。综上,B、C两项是正确的。


根据《反补贴条例》第32条的规定,出口国政府或出口经营者,都可以作出承诺,分别承诺取消、限制补贴或其他有关措施,承诺修改价格。故A选项错误。根据《反补贴条例》第4条的规定,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故B选项错误。在确定补贴对国内产业的损害时,在一定条件下,对来自两个以上国家的补贴进口产品,可以进行累积评估,故C选项错误。补贴进口产品必须是国内产业产生损害的原因。同时,非补贴进口产品因素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不得归因于补贴进口产品。故D选项正确。


根据我《反倾销条例》第30条第2款的规定,自反倾销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60天内,不得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A项中立案调查是在7月2日公告的,8月16日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显然在60日内,A项错误,符合题意。《反倾销条例》第30条第1款规定: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在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长至9个月。《反补贴条例》第31条规定:临时反补贴措施的实施期限,自临时反补贴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临时反补贴措施并不能延长,B项错误,符合题意。《反倾销条例》第43条第3款规定: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收取。《反补贴条例》第44条第3款规定:终裁决定的反补贴税,高于保证金或者保函所担保的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收取。C项中认为应当收取反补贴税与保证金之间的差额,故是错误的,符合题意。《反倾销条例》第48条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反补贴条例》第47条规定: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和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补贴税有可能导致补贴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保障措施条例》第26条规定: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不超过4年。符合下列条件的,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可以适当延长……由此可知,正常情形下,三种贸易救济措施只有保障措施的法定实施期限最短,D项正确,不符题意。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项。


《反补贴条例》第3条规定,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故A选项错误。《反补贴条例》第32条规定,在反补贴调查期间,出口国(地区)政府提出取消、限制补贴或者其他有关措施的承诺,或者出口经营者提出修改价格的承诺的,商务部应当予以充分考虑。故B选项正确。《反补贴条例》第47条规定,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和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补贴税有可能导致补贴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故C选项错误。《反补贴条例》第52条规定,对依照本条例第26条作出的终裁决定不服的,对依照本条例第四章作出的是否征收反补贴税的决定以及追溯征收的决定不服的,或者对依照本条例第五章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知,行政复议不是起诉的必经程序,D选项错误。本题的应选项为B。


《对外贸易法》第29条规定,国家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保护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进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侵权人生产、销售的有关货物进口等措施。故A选项正确。《对外贸易法》第31条规定,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未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国民待遇,或者不能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物、技术或者服务提供充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与该国家或地区的贸易采取必要的措施。故B选项正确。《对外贸易法》第30条规定,当知识产权权利人有阻止被许可人对许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进行强制性“一揽子”许可、在许可合同中规定排他性返授条件等行为之一,并危害对外贸易公平竞争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故CD选项正确。

崔某涉嫌强迫交易罪被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应当依法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请回答:

法院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有:()


A:崔某是聋哑人

B:崔某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C:崔某的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D: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没有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答案:A,B
解析:
【考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故AB正确,CD不是法定的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都错误。

县法院对甲、乙共同诈骗案审理后,分别判处甲5年有期徒刑、乙3年有期徒刑。乙没有提出上诉,甲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同时,同级检察院针对甲被判处的刑罚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了乙新的犯罪事实。下列关于二审程序中法院、检察院诉讼行为的表述正确的选项是:

A.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二审法院也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
B.因甲上诉和检察院抗诉都不是针对原审事实认定,二审法院对本案不能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C.因本案存在抗诉,二审法院对甲和乙都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D.如果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并可以加重刑罚
答案:A
解析:
按照《高法解释》第313条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因此,A表述正确。由于二审坚持全面审查原则,不受上诉、抗诉范围的限制,因此,B表述错误。按照《高法解释》第326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二审法院对其它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因此,C表述错误。按照《高法解释》第325条的规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因此,D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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